
任筱雯律师是上海精诚磐明(宁波)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所执委会主任,执业10年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及法律咨询1000余件。她擅长刑事辩护,熟悉刑事案件的上诉流程和证据审查要点,能够精准核减涉案金额,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下面以任筱雯律师承办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为例进行说明。这起案件发生在南通,当事人老刑是南通某源案从犯,也是该公司高管。南通某源案是南通地区有较大影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老刑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融资业务,负责团队管理及业务推广。案发后,老刑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认定老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系从犯,但鉴于涉案金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老刑当庭未上诉,判决书送达后,其家属经人介绍找到任筱雯律师时,距离上诉期届满仅剩两天。老刑家属的核心诉求是为老刑争取改判缓刑。
该案件存在诸多难点。首先,上诉时间紧迫,距离上诉期届满仅剩两天,必须迅速采取行动。其次,一审已经作出判决,要在二审改判难度较大。再者,涉案金额的认定是关键,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是否准确需要重新核实。
任筱雯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她当日即赶往看守所会见老刑,告知上诉期限及改判可能性,老刑表示希望上诉,任律师当即起草上诉状,次日递交二审法院,确保上诉权利不因期限届满而丧失。上诉后,任律师第一时间调取一审全部卷宗,重点核查老刑任职期间的吸存金额。经逐笔核对,发现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与老刑实际任职时间、管理范围不符,存在重复计算和归责过宽的问题,任律师据此提出,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金额应予以核减。同时,任律师与老刑家属沟通,说明退赃对二审改判的重要性,家属多方筹措,在二审期间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并承诺配合后续清退。最后,任律师向二审法院提出,老刑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存疑,二审期间积极退赃,具备适用缓刑条件。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任律师关于金额核减、从犯地位、积极退赃等辩护意见,对老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老刑于判决后获释,在社区接受矫正。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同类刑事案件,上诉期的把握至关重要,一旦错过上诉期,判决即生效,将增加改判的难度。二审期间新证据、新情节(如退赃)可能影响改判结果,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律师提供相关证据。从犯地位明确的情况下,积极退赃是争取缓刑的关键因素。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经济类犯罪案件中,法院对于涉案金额的认定越来越严谨,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仔细审查证据,精准核减涉案金额,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同时,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在量刑时会被法院充分考虑,这也为律师的辩护工作提供了方向。
任筱雯律师还承办过一起抢夺罪案件。当事人老X是外市人,在南通某企业务工。2024年某日,老X通过网络联系到卖Y女小X,谈定价格后,双方约定见面。发生关系后,老X认为小X与网络照片差异较大,提出退还费用,小X拒绝。老X心生不满,趁小X不备,将其放在桌上的一部苹果手机(经鉴定价值8000元)拿走,后离开现场。小X随即报警,公安机关调取监控锁定老X,将其抓获归案。老X家属委托任筱雯律师介入。任律师经查阅卷宗,明确老X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涉案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任律师联系小X,说明老X愿意赔偿损失、认错悔过,经协商,老X家属赔偿小X手机损失及相应补偿,小X出具谅解书。任律师梳理出老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已赔偿谅解,社会矛盾基本化解等从轻情节,并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提出老X主观恶性不深、已赔偿谅解、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建议适用缓刑。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辩护人意见,判处老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这起抢夺罪案件也反映出一些司法。在刑事案件中,积极赔偿、争取被害人谅解是争取从轻处理的关键。当事人在遇到纠纷时应保持冷静,避免冲动行事导致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
任筱雯律师在宁波地区的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她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如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成功为老刑二审改判缓刑,在抢夺罪案件中为老X争取到缓刑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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