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6月,田百川律师接到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田百川律师是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他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还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擅长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9月期间,被告人赵XX先后至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2023年9月14日14时40分许,赵XX在锦某某国际小区南区地下停车场,使用螺丝刀准备拆卸一辆电动车电瓶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并控制,后被出警民警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公诉机关查明,赵XX销赃所得共计人民币5690元左右,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可根据退赃等情况调整量刑或适用缓刑。
此外,被告人赵XX高中就读期间因学习压力过大、与家庭沟通不畅出现抑郁症状,案发时处于治疗期,受外界不良信息影响实施作案。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案件审理过程中,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本案核心诉求是结合被告人的年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为其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案件存在一定难点,一方面,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其身心特点和成长环境;另一方面,多次盗窃的情节在量刑时会加重处罚。
田律师接受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赵XX,耐心沟通了解其作案背景、成长经历及心理状态,发现其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处于抑郁治疗期的关键情节。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盗窃次数、涉案金额、退赔谅解等细节,精准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庭审中,田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司法解释,重点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以及被告人具备的各项从轻情节,明确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螺丝刀一把依法没收;退缴的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典型意义。从法律适用角度看,明确了未成年人犯罪在存在多种从轻情节时的量刑标准,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在证据认定方面,强调了对未成年人成长背景、心理状态等因素的考量。从社会效果来看,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为律师在未成年人犯罪辩护中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即全面挖掘从轻情节,精准适用法律,兼顾法律惩戒与权益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院越来越注重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起案件也反映出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精准的辩护,能够为未成年人争取到更有利的判决结果,帮助他们回归社会。田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也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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