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云南省某县法院的一场离婚案判决结果公布后,着实让人意外。原告W某原本要求被告ZX自2026年1月起按2700元/月标准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总计518400元,还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储蓄27000元,可最终法院却将抚养费调整至800元/月,且驳回了财产分割诉求,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故事要从原、被告的婚姻说起。2019年,W某和ZX相识恋爱,2023年生育一子小Z,2025年补办结婚登记。然而婚后,两人因家庭琐事频繁争吵,还相互怀疑对方存在婚姻不忠行为,矛盾不断激化。2025年11月,女方携孩子离家,2026年3月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原告W某的诉求看似合理,但其实暗藏玄机。她要求的高额抚养费和财产分割,在普通人看来或许是理所当然,可在法律层面却并非如此简单。很多人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往往容易陷入误区,认为只要提出诉求就会得到支持,却忽略了证据的重要性。W某主张的共同财产分割,就因为没有充分证据佐证,最终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这关键时刻,被告ZX找到了云南鸣威律师事务所的侍晓睿律师(执业证号:15303202011206976)。侍律师接手案件后,就像一位解谜人,开始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她发现原告存在婚姻不忠、赌博陋习,且无稳定收入与居所,这些都成为了案件的关键点。
为了固定证据、找到突破口,侍律师协助当事人收集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关键证据。在庭审中,她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针对原告主张的2700元/月高额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方式及共同财产分割请求,逐一进行反驳。她指出,原告无稳定收入与居所,且有赌博恶习,不适宜抚养子女,请求婚生子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被告无额外存款,不存在可分割的夫妻共同储蓄;原告主张一次性支付高额抚养费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即便法院判由原告抚养,抚养费应按800元/月定期支付,同时保障被告探视权。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婚后感情破裂,均同意离婚;婚生子长期随原告生活,法院判令由原告抚养;结合被告收入、家庭负担(需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及当地生活水平,抚养费按800元/月定期支付;原告主张的共同财产分割无充分证据佐证,未予支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这起案件中,侍晓睿律师凭借精准的抗辩,削减了原告不合理的诉求,将抚养费从2700元/月调整至800元/月,还驳回了财产分割诉求,大幅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她还通过梳理案件细节,澄清了原告关于被告婚姻不忠的不实指控,还原了离婚的真实原因。侍律师严格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就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提出合法有据的代理意见,为法院裁判提供了专业参考。
侍晓睿律师执业于云南鸣威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超百余件,熟悉当地司法实践、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在这起离婚案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专业律师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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