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条,金额为50万元,但实际转账仅30万元,其中20万元是未产生的分红款,这样的情况如何认定借款金额?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王文龙律师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原告与被告原本是朋友,原告最初转账30万元和被告合伙经营超市,后来原告退出,双方约定将该笔款项及分红转为借款,被告出具了50万元的借条。然而被告未按约定还款,原告委托王文龙律师起诉。被告经传票传唤却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案件只能缺席审理。
王文龙律师接手案件后,展开了一系列细致的工作。首先是证据梳理,他将原告的银行转账记录、被告出具的借条、双方沟通录音等证据进行串联,清晰呈现了“投资款转为借款”的全过程,证明双方已就案涉款项达成民间借贷的合意,为案件定性奠定基础。
接着,针对借条金额与实际交付金额不一致的问题,律师精准区分合法本金与未产生的分红款。他向法院明确说明,借条中的20万元分红款未实际产生,不应计入借款本金,本案实际借款本金为30万元。同时,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自借条约定的还款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确保诉求合法合规。
庭审中,虽然被告缺席,但王文龙律师围绕证据链充分发表代理意见,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他结合被告缺席的情况,向法院证明原告的主张有充分证据支撑,推动法院采纳原告的合法诉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借条中未实际产生的分红款不予认定,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及逾期利息(自约定还款日起,以3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按双方责任分担,原告的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王文龙律师是安徽天联天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22年正式执业后,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民事领域案件400余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合同纠纷案件。在这起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还原案件事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债权。其在处理案件时,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性,精准把握法律关系和款项性质,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操作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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