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审判决引发上诉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2018年,原告A通过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向被告B支付共计29万元。2019年10月,A与B、C及案外人D签订协议书,确认该29万元为借款,由B、C、D三人均摊。后D已归还其份额,B偿还部分款项,其余未还。A起诉要求C、B各归还剩余本金及利息。一审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支持A的诉求。然而,B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抗辩关键环节
B上诉称,款项实际是投资C的工程,协议书系为确认与C的债权债务而签,且C已因涉嫌诈骗被刑事立案,本案应移送公安机关。庭审中,于彩霞律师指出,刑事案件针对的是C与B之间的经济往来,与A无关;A明确表示其系基于信任出借款项,且协议书系民事主体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接受刑事报案。于彩霞律师还通过协议书中“由三人均摊”条款,成功将B列为共同借款人,使其承担直接还款责任。同时,针对B辩称款项系投资而非借贷,于彩霞律师通过协议书中明确使用“借款”“均摊”等措辞,以及B曾逐月还款的事实,驳斥了投资关系的定性。
经律师梳理本案后,获法院支持
于彩霞律师从立案之日起按LPR主张逾期利息,法院予以全额支持,为当事人争取了资金占用期间的合理补偿。法官在听取双方陈述和辩论后,仔细审查相关证据,最终采纳了于彩霞律师的意见。法院认为,协议书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B曾向A还款的事实亦印证借贷关系;刑事案件系针对B与C之间的经济往来,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
二审维持原判结局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这一结果确保了原告A的债权顺利实现,为后续申请执行奠定了终审判决基础。于彩霞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她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擅长案件整体研判、证据梳理、诉讼策略制定,熟悉法院办案流程及裁判思路,注重从事实与法律双重角度切入,精准把控案件风险点。在本案中,她有效应对“刑事在先”抗辩,固定共同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抗辩“投资关系”主张,主张逾期利息获支持,二审坚守一审诉讼成果,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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