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场离婚纠纷案件的原告委托高晗律师为其维权。原告是肢体三级残疾人,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婚后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双方再婚家庭因琐事矛盾不断,被告酗酒后对原告实施暴力殴打,导致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高晗律师从文件袋中取出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证据,整齐地摆在桌上。这些证据详细记录了原告遭遇家暴后的情况,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对方律师当庭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法官仔细查看了高晗律师提交的证据,表情严肃,不时点头,随后要求对方律师针对这些证据进行质证。
法庭辩论阶段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高晗律师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张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高晗律师言辞清晰,逻辑严谨,逐一阐述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针对被告“互不追责”抗辩,明确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高晗律师逐一质证,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无共同财产可返还。对方律师则坚持己见,强调派出所调解的效力,试图为被告开脱责任。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辩论,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表情专注,维持着法庭的秩序。
判决环节
最终,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高晗律师的意见。法官宣布判决结果,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被告全部主张。高晗律师听到判决结果后,向原告微微点头,给予安慰和鼓励。原告眼中闪烁着感激的泪花。
高晗律师自2019年投身法律行业,是陕西双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擅长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劳动纠纷等领域。他还是咸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咸阳市非诉业务和企业合规委员会委员,荣获泾阳县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调解能手”称号。在本案中,高晗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残疾家暴受害妇女成功维权,有力保护了弱势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他还长期扎根基层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超30场,惠及听众逾5000人次,撰写的法治论文荣获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优秀奖,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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