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帅龙律师,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306202010196844,从2020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他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严谨负责的办案态度,荣获多项荣誉,是工会调解员。
两车碰撞行人死亡案
2023年5月18日,被告一驾车与被告二车辆碰撞,致路边行人死亡。交警认定被告一主责、被告二次责,死者无责。被告一车辆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事故后保险公司A垫付1.8万,被告一额外补偿10万。死者近亲属委托王帅龙律师索赔864225.49元。
案件难点在于被告二提出车辆属非机动车等抗辩,两家保险公司也提出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等核减问题。
王帅龙律师(执业证号13306202010196844,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在证据收集过程中,系统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死亡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保险单等关键证据。证据链搭建时,明确事故责任划分、死者死因与事故因果关系及车辆保险情况。庭审策略上,针对被告二抗辩,结合交警车辆定性结论主张其按次要责任担责;针对保险公司A抗辩,提交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优先全额赔付;针对保险公司B抗辩,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
最终,法院认定合理损失830725.49元,保险公司A赔偿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此案明确了事故责任和赔偿范围,为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路面缺陷致骑车人死亡案
2022年12月20日,受害人骑车至桥梁处侧翻死亡。交警无法查清侧翻成因,但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管理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且未设警示标志。受害人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索赔。
案件难点在于事故成因无法查清,被告提出无法证明事故与路面缺陷因果关系、受害人自身未尽注意义务等抗辩。
王帅龙律师作为工会调解员,在证据收集时,全面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尸体鉴定意见书、医疗费发票、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据,重点核实事发路段路面高差数据和被告管理养护职责范围。证据链搭建上,证实路面缺陷客观存在且超出规范标准。庭审策略上,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被告未履行法定义务应担责,回应被告抗辩促成责任分担认定。
最终,法院认定合理损失,被告赔偿657479.84元。此案明确了道路管理单位责任,对类似案件有借鉴意义。
交通事故维权要点
两起交通事故案件虽情况不同,但共同逻辑在于全面收集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和合理核算损失。证据方面,要收集事故责任、医疗、鉴定等多方面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应对抗辩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针对性反驳。核算损失需结合当地标准和实际情况精准计算。这些方法在交通事故维权中具有可复用性,能帮助当事人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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