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恋爱中的男女,本应相互关爱、相互负责。然而,当意外降临,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恋爱期间女方怀孕后,双方就终止妊娠及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情况并不少见。但如果一方不遵守协议,另一方该怎么办呢?单楷律师在民商事领域处理过不少类似纠纷。
在这起案件中,委托人(原告)与被告于2024年8月确立恋爱关系,之后原告确认怀孕。双方就终止妊娠及相关补偿事宜协商未果。直到2024年10月29日,经昆明市某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终止妊娠手术费、术后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20000元,并于2024年11月2日前转账付清。然而,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完成了终止妊娠手术,被告却未按期支付款项,经多次催告仍拒不履行。于是,委托人委托单楷律师所在的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000元赔偿款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单楷律师本科专业深厚,在合同事务、债权债务等核心民商事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这让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得心应手。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被告不履行协议是否构成违约,是否应支付赔偿款及逾期利息。
单楷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精准收集并整理了委托人身份信息、医院检查及手术病历、人民调解协议书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他依据《民法典》的诚信原则与违约责任条款,清晰论证了协议效力及被告违约事实。在庭审中,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单楷律师依法完成举证与法庭陈述,充分推动了案件的审理。
从法律角度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中的人民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已按协议完成终止妊娠手术,被告未按期付款,显然构成违约。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被告未按期付款构成违约。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赔偿款20000元;被告以2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1%支付自2024年11月2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这起案件给类似处境的人带来启示。在涉及金钱补偿等问题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签订后,要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对方违约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单楷律师在处理债权债务纠纷时,一直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对于此类纠纷,当事人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只要协议合法有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是可行的。在恋爱关系中,双方也应秉持诚信和负责的态度处理问题,一旦达成协议,就应当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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