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3月29日,申请人WJD与被申请人XX、TXX、SJP、WXQ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约定XX、TXX向WJD借款100万元,SJP、WXQ承担连带保证责任。WJD依约放款后,被申请人到期却未偿还借款。WJD遂提出仲裁请求,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106万元、支付逾期利息、赔偿律师费2万元,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仲裁费。而被申请人未答辩、未举证。此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被申请人是否构成违约,以及利息和律师费应如何认定。
王策律师所在的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学士、拥有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的王策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他仔细梳理了《借款担保合同》的每一项条款,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确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中的《借款担保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借贷关系和担保关系依法成立,申请人已履行放款义务,被申请人到期未还,构成违约。对于利息,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在此案中,仲裁庭依法将利息调整为年利率24%。对于实际发生的律师费,在合同有明确约定且费用合理的情况下,也应予以支持。
最终,大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被申请人XX、TXX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00万元,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赔偿申请人律师费5000元,被申请人SJP、WXQ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仲裁费23490元,由四被申请人连带承担23138元。
这起案例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在进行民间借贷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担保责任等重要事项,将权责关系落到纸面上。当遇到借款逾期不还的情况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尽早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问题。王策律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同样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法律依据的运用,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能为出借人的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即使借款人逾期未还,出借人也能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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