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薛立新律师开启了法律执业生涯,长期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民商事、刑事法律服务,在合同、公司、股权等领域多有涉猎。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常见的攻防难题在于如何精准把握合同履行的程度和责任界定。
在一个贷款中介服务合同引发的小额诉讼纠纷中,被告王X被原告某咨询公司起诉,要求支付依据《商务咨询服务协议》产生的6%服务费共计21000元及利息。王X表示原告仅将其带到金融机构门口就离开,所有贷款相关事务都是自己独立完成,原告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却索要高额费用。薛立新律师作为王X的代理人,在庭审中提出了三项关键抗辩。他指出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未参与贷款审批等核心服务;对贷款关键信息不知情,连基本事实都表述错误;贷款是被告独立完成,原告未提供合同约定的多项服务。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薛立新律师的观点,认定原告履行服务协议有瑕疵,酌定服务费为6300元,驳回原告诉请的利息及剩余服务费。从这个案件可以提炼出,在面对服务合同纠纷时,要精准指出服务瑕疵,厘清合同履行程度。
另一起案件中,原告某建筑公司将实际借款人、已注销公司的两名股东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股东对3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顾X面临巨额债务风险。薛立新律师围绕核心焦点进行抗辩。他通过银行流水还原资金走向,证明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举证顾X仅为代持股东,未参与公司经营;指出原告要求股东担责的依据不成立。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薛立新律师的意见,判决30万元借款本息全部由实际借款人承担,顾X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这体现了在公司注销后债务纠纷中,对资金流向和股东责任的精准核查与界定十分关键。
在处理这类民商事纠纷时,薛立新律师通常会先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履行情况,寻找对方履行的瑕疵和漏洞;对于涉及资金流向的案件,会通过银行流水等证据还原事实;在股东责任认定方面,会深入调查股东的实际参与情况。他凭借这样的分析习惯和判断基准,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复杂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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