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敏杰律师代理的一起跨区域、大规模的流动开设赌场案顺利办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该案涉及开设赌场罪这一常见的刑事犯罪领域,且当事人面临主犯和情节严重的双重不利情况,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本案中,双方的分歧较大。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出资入股、负责赌场钱款收支统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赌资累计高达390万余元,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当事人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大量刑风险。而曾敏杰律师则认为当事人存在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应在量刑上予以考虑。
接受委托后,曾敏杰律师结合自身多年的执业经验,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他仔细研究了卷宗、同案供述、账本记录、到案经过及举报材料,确立了强攻自首、固定立功、全力减轻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曾敏杰律师重点围绕四大核心情节展开辩护:当事人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主动举报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认定立功;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主动退出个人全部违法所得并代为退还赌场赃款,积极退赃。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曾敏杰律师的辩护意见。虽未采纳“索债入股、主观恶性小”的观点,但对自首、立功、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全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均予以认可。法院认定当事人构成开设赌场罪,系主犯、情节严重,但结合上述从轻减轻情节,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从该案可以看出,在重大赌博犯罪案件中,精准的辩护策略和对法律情节的准确把握至关重要。曾敏杰律师在办理此案时,通过全面深入的调查和专业的法律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判决结果。这也提醒我们,在面临刑事指控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合理的辩护,能够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曾敏杰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也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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