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起眼的细节往往能成为案件胜负的关键。在这起保险理赔二审案中,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细节——超医保费用的扣除问题,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超医保费用看似是个小问题,但在保险理赔中却至关重要。保险合同明确约定了超医保费用不予赔付,且有相关司法解释支持。如果不扣除这部分费用,保险公司就会多承担不必要的赔偿。
本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上诉案件。事故中,被告B驾驶货车掉头时与原告A小车相撞,原告A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被告B全责。原告A住院治疗后鉴定为十级伤残,一审法院判决甲保险公司赔偿十六万余元。甲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核心理由一是一审未扣除医疗费中超医保范围费用,二是错误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原告A母亲为退休人员,有退休金,不属于无生活来源被扶养人。
广西宏谋律师事务所的杨海燕律师(执业证号:14503202211453421)接受二审委托后,仔细研读一审判决、鉴定报告、保险条款、证据材料。她精准锁定一审两大错误:超医保费用经司法鉴定明确,依法应当扣除;被扶养人须满足“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法定条件,退休有养老金人员不符合,一审适用法律明显错误。
二审庭审中,杨海燕律师提交清晰法律依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超医保费用可扣除;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明确被扶养人法定条件。她结合司法鉴定意见、退休证明、养老金领取记录等证据,严谨论证一审两项错误,请求二审依法改判。
通过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杨海燕律师的观点也被法庭充分采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杨海燕律师的全部上诉意见,明确认定超医保费用应予扣除,被扶养人生活费因母亲有退休工资而不予支持。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甲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减少数万元,成功实现上诉目标。
这个案例提醒大家,在保险理赔案件中,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要仔细研读,尤其是涉及费用扣除、被扶养人条件等细节,千万不能忽视。这些细节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赔偿结果。
杨海燕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在这起案件中,她凭借对案件材料的仔细研读,精准找出一审判决的错误,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论证,成功为保险公司减损。她的认真、细致和专业判断力,在处理复杂保险纠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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