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来说说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二审改判案。事故中,被告B驾驶货车掉头时与原告A小车相撞,致原告A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被告B全责。原告A住院治疗后鉴定为十级伤残,一审法院判决甲保险公司赔偿十六万余元。甲保险公司不服,认为一审未扣除医疗费中超医保范围费用,且错误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因为原告A母亲是退休人员有退休金。
一审法院未采纳保险公司意见,甲保险公司遂委托广西宏谋律师事务所的杨海燕律师(执业证号:14503202211453421)代理二审上诉。杨海燕律师仔细研读一审判决、鉴定报告等材料,精准锁定一审两大错误。二审庭审中,她提交《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等法律依据,结合司法鉴定意见、退休证明等证据严谨论证。最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其上诉意见,改判甲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减少数万元。
再看高速公路多车相撞多人受伤理赔案。高速公路上,因前车违法停车、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引发多车连续碰撞,造成多车受损、多名乘客受伤。交警认定两名驾驶员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其他车辆与人员无责。原告A是无责车上乘客,受伤住院后将多名驾驶员和甲、乙、丙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庭审中各方争议激烈,甲保险公司等提出多项主张。杨海燕律师代表甲保险公司出庭,围绕保险合同、交强险规则等展开精准抗辩。她明确多伤者事故应按损失比例分配交强险限额,无责赔付以因果关系为前提等。法院最终采纳其核心抗辩意见,依法核定损失,明确各方责任,甲保险公司在合理限额内承担责任。
最后是生鲜食材买卖合同欠款案。原告A长期向被告B经营的餐饮店铺供应生鲜食材,被告B支付少量货款后,尚欠两万余元拒不支付还注销店铺逃避债务。原告A缺乏法律经验,维权困难。杨海燕律师接受委托后,明确虽店铺注销但经营者被告B仍需担责,固定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准确计算货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庭审中,被告B经传唤未到庭应诉。杨海燕律师当庭陈述事实、论证观点,法院全面采信其证据与观点,作出缺席判决,支持原告A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B支付货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杨海燕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凭借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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