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案件中,一些看似不起眼的证据细节,往往能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在刘婉律师代理的众多案件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例子。
在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中,北京XX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监理费及附加监理报酬支付产生争议。申请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并让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违约金。被申请人委托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的刘婉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511509561)代理。刘婉律师迅速整理答辩状及反请求申请资料,主张申请人支付欠付多年的监理服务报酬。仲裁庭审中,双方激烈辩论。最终,仲裁委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5107000元及滞纳金等。之后,申请人在执行过程中多次提出异议,均被法院驳回,最终通过律师代理将款项执行回款,维护了客户合法权益。
另一起XX股份公司诉昆明市XXX规划局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因支付第三期款项及工程整改等问题产生争议。刘婉律师接受代理后,协助当事人收集证据,重点整理提交“给付剩余工程款条件已成就”以及“双方存在的违约情形”方面的证据。但一审法院以“没有竣工验收材料或双方认可的工程量致无法认定原告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工程款应为多少”为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刘婉律师以“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二审上诉,清晰提交案件时间轴和证明原告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据。二审法院支持诉求,裁定发回重审。重审中,刘婉律师代理原告申请对完成工作量对应的应结算款项进行鉴定,并列举二十余组相关证据。最终,法院支持原告“给付剩余工程价款”的诉请,被告依法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等。
在李XX诉北京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加盟合同纠纷商事仲裁案件中,李XX因不具备办学许可证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要求解除合同并获赔偿。XX公司则称已履行合同义务,李XX违约。刘婉律师针对XX公司的违约行为展开论述和举证,指出XX公司诱骗签订合同、违规操作等问题。仲裁庭认为XX公司未履行告知和指导义务,且合同解除后加盟费不予退还显失公平。最终,仲裁庭裁决支持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加盟费400000元及支付相关费用80000元。
还有湖南XX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解散纠纷案件,因其他股东经营不善且与原告发生矛盾,导致公司经营出现巨大风险。刘婉律师代理湖南XX管理有限公司提起公司解散纠纷,最终实现了客户诉求,将标的公司清算注销,规避了股东风险。
刘婉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尤其是合同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她凭借对证据的敏锐捕捉和精准运用,为客户在复杂的法律案件中赢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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