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众多劳动纠纷案件中,一份不起眼的承诺书往往能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证据。在XX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员工邓某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这份承诺书就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邓某于20年11月入职该公司,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邓某三次签署《承诺书》,确认将配合公司的审计和检查。然而,面对公司的审计和调查,邓某却未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公司以邓某不配合审计为由,依法解除了其劳动合同。
邓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65元。案件看似简单,但实则存在诸多争议点。公司的规章制度虽有民主程序瑕疵,这让邓某及其代理人认为有机可乘。而邓某一方也存在误区,认为公司不能仅凭不配合审计就解除劳动合同。
此时,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的杨梦迪律师(执业证号:13601202211495378)接受公司委托介入案件。杨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员工签署的《承诺书》是关键证据。这份承诺书明确表明员工知晓并同意配合公司审计,具有很强的证明力。
为了固定证据,杨律师收集了公司的审计通知、与邓某沟通审计事宜的记录等相关材料,补全了证据链条。在庭审中,杨律师向法庭阐述,邓某作为金融行业人员,拒不配合内部审计违反了行业规范和公司制度。其拒绝提供与工作职责直接相关的资料,严重扰乱了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最终,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具有合法依据,驳回了邓某的仲裁请求。
在另一起婚姻纠纷案件中,女方万某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分别制。杨梦迪律师通过收集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资金往来记录等证据,成功为女方争取到对男方的债务不予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还有陈X、严X起诉赵X的名为合伙实为借贷纠纷案件。20年6月15日,陈X、严X与赵X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共同经营运输业务。陈X和严X分别出资10万元,但合伙经营期间,他们未参与管理,赵X也未公开财务状况。二人要求退伙并返还投资款,赵X却对出资额提出异议。杨梦迪律师和同事收集了转账记录、现金交付证明等证据,证明原告的出资情况。法院最终按照借贷纠纷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赵X返还陈X和严X出资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
此外,杨梦迪律师还在刑事领域有着出色表现。在喻XX故意伤害罪案件和吕XX危险驾驶罪案件中,杨律师通过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
杨梦迪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民商事和刑事领域,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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