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事律师行业5年,该律师始终秉持“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坚守崇法修身、慎思明德”的办案原则。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力求做到事前防范风险、事中把控细节、事后妥善解决问题。
2020年,章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进入审判阶段后,章某家属委托了云南铠达律师事务所的胡廷玺律师(执业证号:15301202110329618)担任辩护人。这是一起典型的“证据型”辩护案件,公诉机关指控章某犯罪的唯一核心证据是一份鉴定意见,并且缺乏其他直接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胡廷玺律师接手案件后,并没有被公诉机关的证据所吓倒。他秉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态度,对卷宗进行了地毯式的研读。在深入分析后,胡律师敏锐地发现该鉴定意见存在真伪不明、程序存疑的重大缺陷。这一发现为案件的辩护找到了关键的突破口。
在庭审准备阶段,胡廷玺律师积极与检察官就证据资格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逻辑分析,向检察官阐述了鉴定意见存在的问题以及由此导致的关键定罪证据不足的情况。经过多次沟通和交流,胡律师最终成功说服了检察机关,使其认识到该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
最终,检察院依法撤回了对章某的公诉,章某重获自由。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胡廷玺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也充分展示了他在事前对案件风险的防范、事中对证据细节的把控以及事后妥善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这起案件中,胡廷玺律师在事前通过对案件的初步了解,意识到鉴定意见可能存在问题,提前做好了应对准备,防范了潜在的风险。在事中,他对卷宗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准确地找到了鉴定意见的缺陷,并以此为依据与检察官进行沟通,把控了案件的走向。事后,成功让检察院撤回起诉,为章某解决了刑事风险。
胡廷玺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余件。他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专业的能力和敬业的态度获得了行业及当事人的广泛信任与尊重。在面对各种复杂的案件时,他始终能够坚守自己的办案原则,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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