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宅基地审批撤销引纷争
1993年,慈溪某村民获批住宅用地,占地面积达136.8平方米。1996年,该村民以“住房困难”为由申请新建房屋,申请表填写“无房”,获批占地面积110平方米的建房许可,并于1999年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2017年,慈溪市人民政府认定该村民隐瞒住房情况、骗取建房批准,作出撤销1996年建房批文的决定,并于2019年送达。该村民不服,诉至法院。原审法院认为撤销决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送达程序轻微违法,判决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村民不服原审判决,提起上诉。
律师精准出击破困局
杜海亮律师接受上诉人委托后,其团队迅速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确定以“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信赖利益应保护”为主要代理思路。庭审中,凭借在行政诉讼领域的丰富经验,杜海亮指出案涉审批发生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适用该法违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他还强调申请表非上诉人全部填写,且行政机关知晓其原有住房情况,认定骗取批准缺乏依据。同时,鉴于杜海亮深耕土地与房产领域多年,深知宅基地使用的特殊性,主张上诉人建房使用二十余年,投入大量资金,信赖利益应受保护。
法院采纳意见终胜诉
法院最终采纳了杜海亮律师的意见,认定被诉撤销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及案涉撤销决定,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负担。
律师深度解析案件
从法律适用角度来看,杜海亮依据自身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以及处理行政案件的丰富经验,准确判断出本案不能适用《行政许可法》,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关键。这源于他在行政合法性审查服务研究中心担任实务专家期间,对各类行政法律适用的深入研究。在事实认定方面,他通过细致分析证据,指出行政机关认定“骗取批准”缺乏依据。他曾任职于市级公安机关,积累了扎实的公法实务经验与案件研判能力,这使得他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能够精准找出事实认定中的漏洞。
普通人应对建议
普通人遇到类似宅基地审批撤销行政纠纷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梳理审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杜海亮律师凭借其在土地与房产领域的长期深耕,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应对策略。他长期担任多家市级机关单位、区级机关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熟悉行政机关的办事流程和法律规定,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他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无论是通过协商、调解还是诉讼等方式,都能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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