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重从重情节的危险驾驶案
2018年7月23日20时许,持有B2D机动车驾驶证的李某醉酒后驾驶车辆,在某市公路K6+600M路段超速行驶。其血液乙醇含量高达278.69mg/100ml,远超醉驾入刑标准。行驶过程中,车辆与他人拖拉机碰撞,造成一人轻伤一级、李某本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两车严重受损的后果。经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本案具备血液酒精含量超200mg/100ml、醉酒超速驾驶、引发交通事故且负全部责任、造成人员伤情及财产损失等多项法定从重处罚情节。2018年9月10日李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经法院决定,于12月7日执行逮捕。检察院指控其构成危险驾驶罪,量刑建议为拘役五个月至六个月,并处罚金。
王定洪律师接受委托后,鉴于本案属于情节恶劣、多重从重情节叠加的危险驾驶案件,按照司法惯例极易顶格量刑。王律师精准研判案件,确立了不规避从重事实、全力挖掘从轻情节、争取阶梯式降刑的务实辩护策略。他全程细致阅卷,核对血检报告、事故认定书、伤情鉴定、现场勘查笔录等全部核心证据,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涉案从重情节予以认可,为柔性量刑辩护奠定基础。
挖掘从轻情节突破量刑建议
王定洪律师精准提炼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李某到案后始终稳定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全程配合调查取证,构成坦白情节;且当庭真诚认罪、悔罪,主观认罪态度良好。同时,王律师还梳理了酌定从轻情节,李某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极小;本次犯罪属于过失性、临时违法,无提前预谋和刻意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此外,李某系家庭主要劳动力,过重刑罚将对家庭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针对公诉机关五至六个月的量刑建议,王律师重点论述,虽然本案存在多项从重情节,但李某认罪态度好、坦白情节稳定、系初犯无劣迹、人身危险性极低,请求法院综合平衡从重、从轻情节,突破公诉量刑区间,予以大幅从轻处罚。王律师曾在法院系统工作过,深入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官的审判思维,这使得他能够从法官的视角出发,制定出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的辩护策略。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实现轻判
法院开庭审理后,全面审查控辩双方意见,依法采纳了王定洪律师的全部从轻辩护观点。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成功将刑期从公诉机关建议的5-6个月降至3个月,在全案无赔偿谅解、仅依靠法定从轻及酌定情节的前提下,取得了同类案件中极佳的量刑结果,最大限度降低了被告人的刑罚惩戒力度。
对于普通人遇到类似危险驾驶的法律问题,王定洪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对危险驾驶罪的深入研究,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帮助。他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不做无效无罪抗辩,而是全力挖掘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同时,他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司法实践和法官的审判思维,制定出最适合当事人的辩护策略。在处理大量同类案件的过程中,王定洪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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