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金辉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在校期间积累了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毕业后,他没有满足于仅在理论层面的研究,而是毅然投身到法律实务工作中,成为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主办律师。这次理论到实践的转变,让他深刻认识到法律实践与理论之间的差异,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执业理念——敢说、敢做、敢拼,并且善于梳理繁杂证据、厘清法律关系,以此来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蔡金辉的这一执业理念得到了充分体现。原告范某因向被告胡某出借资金,剩余款项未获清偿,委托蔡金辉提起诉讼,要求胡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律师费,并要求担保人沈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银行贷款后出借给胡某,由沈某提供担保,胡某已还款一部分,后长期拖欠。因案涉资金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法院依法认定借贷合同无效。
面对这种复杂的法律关系,蔡金辉围绕借贷事实、款项交付、还款情况、担保责任、损失弥补等方面开展全程代理工作。他首先整理借条、银行取款记录、还款记录、保全材料等,证实借款交付与欠款事实,固定基础事实。接着,他按有效合同提出本金、利息、律师费、连带责任诉求,积极主张权利,最大限度维护原告的预期利益。当法院认定资金来源于信贷,合同无效时,他依法主张返还款项与资金占用损失,守住核心权益。同时,结合法律规定,协助法院界定担保人过错与责任比例,维护原告的追偿路径。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他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为后续执行奠定基础。
庭审中,蔡金辉当庭提交完整证据链,清晰陈述借贷事实、利息依据,依法主张本金、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全部合法权益。最终,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胡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范某相应款项,并按年利率3.1%支付资金占用费;被告沈某对胡某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三分之一赔偿责任,承担后可向胡某追偿;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胡某负担。
事后,委托人对蔡金辉的代理工作十分满意,认为他在复杂的案件中,精准把握证据和法律关系,全力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蔡金辉凭借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这起复杂的民间借贷案件中,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也再次证明了他在法律实务中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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