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刑事辩护
吕灵兮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接触到大量刑事案件。随着办案数量的增加,她逐渐发现刑事辩护领域有着独特的魅力和挑战。面对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涉及到当事人的自由、名誉和未来。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吕灵兮律师决定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全部投入其中。
领域:专注缓刑辩护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积累,吕灵兮律师发现缓刑辩护是刑事辩护中的一个重要细分领域。在很多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及其家属都希望能够争取到缓刑的结果,这样既能让当事人避免牢狱之灾,又能让其有机会回归社会,重新开始生活。吕灵兮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在缓刑辩护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也因此更加专注于这个领域,不断钻研和总结经验。
实战:成功争取缓刑
在ZX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吕灵兮律师充分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ZX系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股东,在明知公司话费充值业务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的情况下,仍提供技术支持。经审计,帮助支付结算金额6.9亿余元,违法所得658万余元。侦查机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ZX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吕灵兮律师第一时间阅卷,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她主客观相一致角度,论证Z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同时,指出ZX仅负责技术维护,未参与业务决策与资金结算,作用相对较小,可认定为犯。此外,还提出指控涉案金额的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最终,成功去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但检察院签署“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量刑建议,且不同意适用缓刑、未认定犯。
审判阶段,吕灵兮律师庭前积极与法官多次沟通并提交审判阶段的法律意见和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报告,强调ZX的行为属于犯且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同时,积极协调法院的退赃要求和家属退赃进程,取得庭前取保候审的好结果。
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Z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2.9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沉淀:巩固刑事辩护专长
通过这起案件,吕灵兮律师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地位,尤其是在缓刑辩护方面。此后,她将继续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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