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叶文晖佛山大学法学专业毕业不久,正式开启了他的专职律师生涯,加入了广东盈隆(佛山)律师事务所。刚踏入这个行业,他就坚定了深耕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和劳动纠纷领域的决心。在不断处理各类案件的过程中,叶文晖逐渐形成了专业、审慎、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他深知在这些领域,当事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需要自己用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知识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他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劳动争议案格外典型。委托人卢X于2024年12月28日入职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事房屋中介后勤电销岗位。工作期间,卢X接受公司的考勤、考核及管理,工资由公司负责人按月发放。然而,2025年11月3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单方面提出将卢X的月薪降至2000元(降幅约50%)或者调整岗位。卢X明确拒绝后被迫离职并完成了工作交接。而且,在职期间公司既未与卢X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卢X多次与公司沟通自身权益问题,但都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委托叶文晖律师团队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确认劳动关系、追索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叶文晖接案后,立即指导委托人全面梳理证据链。他让委托人固定微信工作群、工资发放群的聊天记录,以此证明公司对其实施了用工管理;调取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工资转账明细表,印证劳动报酬的发放规律及金额;留存与公司负责人关于调岗、降薪及离职沟通的私聊记录,锁定被迫离职的事实。
庭审中,公司辩称双方是按天计酬的兼职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叶文晖结合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指出委托人接受公司管理、事有偿劳动且劳动内容为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据链。针对公司未举证证明“经营困难”“调岗降薪合理性”的情况,叶文晖援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举证责任规则,指出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仲裁委采信了叶文晖团队的全部核心主张。
经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全额支持了委托人的仲裁请求。确认委托人与公司自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需自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X万余元;公司需自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X千余元。该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双方均未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目前已生效。
事后,委托人卢X表示,没想到叶律师能如此细致地梳理证据,精准地运用法律规定,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叶文晖律师专业、审慎、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在实际案件中得到了完美体现,也为更多劳动者权益维权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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