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晶律师是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也是律师事务中心(上海站)负责人,还是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多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公司类案件上经验丰富。
早在2020年,上海市黄浦区某公房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款共计人民币9,274,798.27元。原告童X认为自己及子女家庭应为共同居住人,要求分得一半补偿款。被告童X、沈X、童X共同委托李晶律师代理。另一被告诸X及其妻女亦为户籍在册人员。原告主张其家庭长期居住涉案房屋,被告童X变更承租人程序违法,要求依法分割补偿款。被告童X一方则认为原告家庭已享受过福利分房,且长期不在涉案房屋居住,不符合同住人条件。
李晶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梳理了涉案房屋的历史承租变更材料、户籍变动记录、居住情况以及原告家庭曾获得的福利分房证据。她向法庭指出,被告童X于2006年经合法程序变更为承租人,原告未提出异议;原告配偶曾于1983年、1995年两次获得单位福利分房,并于1997年购买公房产权,属于享受过住房福利;原告家庭长期不在涉案房屋居住,不满足“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同住人条件。同时,她强调被告家庭长期居住涉案房屋,他处无福利住房,应当多分补偿款。最终,法院认定原告童X及其子诸X虽户籍在册且曾居住,但无证据表明其在本市他处取得住房福利,仍符合同住人条件,各分得164万元;原告之媳梅某、孙女诸X虽户籍在册,但无证据证明实际居住,不符合同住人条件,无权分得补偿款;被告童X、沈X、童X均符合同住人条件,且长期居住,他处无福利住房,酌情多分,共同分得5,994,798.27元,约占总补偿款的64.6%。
在这次案件结束后,李晶律师曾主动回访过被告家庭,了解他们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之后的三年里,被告家庭对李晶律师的服务十分认可,还将她推荐给了身边有法律需求的朋友。
到了2023年,该家庭又遇到了房屋征收补偿纠纷。这次是另一套房屋被征收,涉及的利益方更多,情况也更为复杂。该家庭没有犹豫,再次找到了李晶律师。
与2020年的案件相比,这次的纠纷涉及多个户籍在册人员,且各人员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同时,此次征收政策也有了一些变化。李晶律师根据新的情况,调整了工作方法。她不仅像上次一样仔细梳理房屋的相关材料,还对新的征收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她走访了相关部门,了解政策的具体实施细节,并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在收集证据方面,她除了关注户籍、居住情况和福利分房等信息外,还收集了各人员之间的经济往来、对房屋的贡献等方面的证据。
经过李晶律师的努力,在这次案件中,她为该家庭争取到了较为满意的补偿分配方案。后来该家庭表示,找律师就得找像李晶律师这样让人放心的,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她都能想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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