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春龙律师自2011年起专职事律师工作,是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高级合伙人。他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在上海市嘉定区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
2018年,某甲找到盛春龙律师,委托其代理离婚诉讼。某甲与被告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因性格差异大,双方经常争吵,并于2012年2月开始分居。某甲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包括离婚、孩子抚养权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盛春龙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分析了案情。他指导某甲进行各方面证据的收集整理。首先是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就让当事人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其次,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如某甲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此外,还收集了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法院作出判决:准予某甲与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某甲抚养;某乙名下的汽车归某甲所有,某甲给付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案件结束后的五年里,盛春龙律师虽未主动回访,但某甲对其服务印象深刻。某甲身边有朋友遇到婚姻的法律问题时,他也会推荐盛春龙律师。
2023年,某甲再次找到盛春龙律师。这次是因为某甲在离婚后发现了一些之前未处理的婚姻财产问题,需要再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2018年的案件相比,这次案件的重点在于新发现财产的认定和分割,而之前的案件主要是围绕感情破裂、孩子抚养权和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盛春龙律师针对新案件的特点,调整了策略。他首先对新发现的财产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梳理,确定财产的来源、性质和归属。在证据收集方面,除了常规的财产证明文件外,还收集了与财产相关的交易记录和证人证言。在庭审过程中,盛春龙律师充分阐述了新发现财产的情况,并依据法律规定提出了合理的分割方案。
最终,法院根据盛春龙律师提供的证据和提出的方案,对新发现的财产进行了合理分割,维护了某甲的合法权益。后来某甲对朋友说,找律师就找像盛春龙律师这样能实实在在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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