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罪名的认定和量刑的判定常常充满变数。吕灵兮律师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辩护方法,在多起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吕灵兮律师的辩护方法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深入分析罪名。主客观相一致的角度出发,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指控的罪名。对于不符合的罪名,通过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进行反驳。这一步能精准定位案件的关键问题,避免当事人被错误定罪。
第二步,考量情节轻重。仔细研究当事人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和作用,判断其是否属于犯等情节。同时,梳理案件中的证据,对指控的涉案金额等进行审查,看是否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这样能为当事人争取轻处罚。
第三步,挖掘宽情节。关注当事人是否具有初犯、偶犯,如实供述,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宽处理情节。并结合家庭及社区监管条件等,为适用缓刑提供依据。
第四步,进行类案检索。提交近三年同类案件的判决情况,尤其是技术型犯适用缓刑的案例,避免“唯金额论”,增强辩护观点的说服力。
以ZX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为例。ZX系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主管、股东,在明知公司话费充值业务被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的情况下,仍提供技术支持。侦查机关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其移送审查起诉。
吕灵兮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她认真阅卷,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提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根据第一步的方法,主客观相一致角度分析,认为ZX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最终成功去掉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这一罪名,但检察院签署“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量刑建议,且不同意适用缓刑、未认定犯。
进入审判阶段,吕灵兮律师继续按照辩护方法开展工作。依据第二步,指出ZX仅负责技术维护,未参与业务决策与资金结算,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犯;对指控的涉案金额提出证据不足的质疑。第三步,强调ZX具有初犯、如实供述、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宽情节,且家庭及社区具备监管条件,符合缓刑适用标准。第四步,提交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报告,强调同类技术型犯适用缓刑的情况。同时,积极协调法院的退赃要求和家属退赃进程,最终取得庭前取保候审的结果。
2025年6月30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Z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在检察院不同意缓刑的不利情形下,吕灵兮律师凭借这套辩护方法,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
吕灵兮律师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700余件。她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系统化的刑辩专业素养和精细化的办案思路,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辩护结果,成为西南地区兼具专业水准、实战能力与行业担当的新锐骨干刑辩律师。此后,她在多起同类刑事案件中都沿用这一辩护流程,为更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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