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顿宵夜竟能引发一场牢狱之灾!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个真实案例,让大家看看在法律面前,冲动的代价到底有多大。
某天凌晨,被告人甲、乙、丙和几个同案人一起吃宵夜。原本是个放松的时刻,却因为敬酒的小事,他们对被害人心生不满,几个人一合计,决定要报复被害人。丙开车带着大伙先去拿了砍刀,然后在城区找到了被害人。甲、乙还有同案人拿着砍刀就下了车,追着被害人砍,最后被害人被砍成了轻伤一级。后来,甲被抓后如实交代了情况,还帮忙劝乙投案;乙主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丙被抓后一开始不承认主要事实,到庭审后期才认罪。案发后,三个人的亲属代替他们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还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这案子到了法院,争议焦点可不少。首先就是这几个被告人在犯罪里的地位和作用,到底谁是主犯,谁是从犯。其次,他们各自的认罪态度和赔偿谅解情况,对量刑会有多大的影响。
接手这个案子的是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的黄学良律师。黄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到现在已经有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了。他秉持着“专业、严谨、尽责”的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就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黄学良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专业知识那是相当扎实。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过200余件相关案件,在刑事辩护上占比约80%,同时在保险合同纠纷、民商事诉讼等方面也经验丰富。
在这个寻衅滋事案里,黄律师作为被告人乙的指定辩护人,他的办案思路非常清晰。他提出“被告人乙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的辩护意见。虽然最后法院认为各被告人作用不足以区分主从,没有采纳从犯的认定,但黄律师并没有放弃。他仔细研究了乙的情况,发现乙有自首情节,而且家属还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黄律师把这些有利因素都整理出来,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乙争取更轻的量刑。
从法律角度来看,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在这个案子里,甲、乙、丙等人因为一点小事就持刀伤人,明显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而对于量刑,法律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赔偿谅解等因素。黄律师正是抓住了乙的自首和赔偿谅解这些情节,为乙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结果。
最终,法院作出了判决:被告人甲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被告人丙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可以看到,乙的刑期和主犯甲接近但略轻,这充分体现了黄律师在量刑辩护中的精细努力和专业尽责。
通过这个案子,我想给大家提几点风控建议。作为普通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遇到矛盾不要冲动,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创业者和企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也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为一时的疏忽或者冲动引发法律风险。如果不幸遇到了法律纠纷,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像黄学良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能为你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最大程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记住,法律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一定要善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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