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想想,要是自己的房子因为别人的行为塌了,想索赔却困难重重,这得多闹心?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起因房屋倒塌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看看在这种复杂情况下,法律是怎么判的。
案件的主角杜XX,他在徐州市铜山区有一处砖木结构的三间房屋,建筑面积56平方米,这房子还被审批为铜山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因为徐矿集团XXX挖煤,导致刘集镇车村整体下沉,杜XX的房屋也在塌陷范围内。2014年,徐州矿务集团XXX和铜山区刘集镇车村村委会签了搬迁补偿协议。2015年,煤矿闭坑。到了2018年7月,杜XX的房屋倒塌了。杜XX觉得房屋倒塌是土地塌陷、人为堆放超重材料以及村委会保护措施不利等原因造成的,就把车村村委会、徐州XX、徐州XX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房屋损毁损失10万元。
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可不少。杜XX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完整,他觉得车村村委会签拆迁协议时没考虑文物拆迁保护,而且房屋旁的路出现断裂塌陷,结合相关记载,能说明房屋倒塌和矿物集团的采煤行为有关。另外,两次委托的鉴定机构没有文物鉴定资质,所以没得出结论,他还在找有资质的机构。车村村委会则辩称,根据文物保护法,杜XX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应自行修缮保养,村委会既不是直接侵权人,也没有文物修缮资质,不应该承担责任。矿物集团XXX和矿物集团也有自己的说法,他们觉得杜XX的请求和理由自相矛盾,法律关系混乱。他们认为杜XX实际上是对补偿标准或搬迁安置有异议,这类纠纷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而且他们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补偿,履行了法律责任和义务,房屋搬迁后的处置和杜XX无关。杜XX也没有证据证明房屋倒塌和他们有直接因果关系。
巩海冬律师在这个案子里可是发挥了重要作用。巩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到现在已经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了。她秉持着“用专业捍卫公正,用服务赢得信任”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巩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和经济学学士双学位,从事法律行业已逾十年,有2年法官助理背景和5年公司法务背景。她还是婚姻家庭咨询师,擅长处理婚姻家事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执行程序等方面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个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巩律师充分研究案件,制定了合理的代理方案。她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车村村委会据理力争。她指出,村委会并非直接侵权人,也不具备文物修缮资质,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杜XX没有证据证明房屋倒塌是车村村委会的行为造成的,所以村委会不承担侵权责任。而且矿务集团XXX和矿务集团已经就刘集镇车村搬迁、老址附着物及搬迁相关费用进行了补偿,杜XX也没有证据证明房屋倒塌是他们的采煤行为造成的,所以他们也不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杜XX的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虽然涉案房屋的倒塌和徐矿集团XXX的采煤行为有关联,但相关责任主体已经进行了补偿,对于涉案房屋的文物保护事宜,杜XX应该寻求相关主管部门解决。通过这个案子,大家可以看到,在遇到类似的侵权纠纷时,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咨询像巩海冬律师这样专业的律师。巩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能够从实际情况出发,为大家提供最优的解决方案。在这里给大家提个建议,如果涉及到文物保护等复杂问题,要及时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要是遇到侵权纠纷,要第一时间收集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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