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X月,当事人XX因涉嫌诈骗罪被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公安机关移送材料显示,XX在商业推广项目中被控“虚构项目资质、隐瞒真实履约能力”,诱使对方支付XX万元合作款项后未完成服务。杨勇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迅速介入,会见当事人时,他敏锐地发现本案核心争议并非“是否骗钱”,而是“是否具备履约意愿与行为”。
杨勇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自2016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多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这种专业背景让他在面对这起诈骗指控案时,有着独特的洞察力。他深入调查,调取了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项目预算书、场地租赁合同、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广告投放凭证等大量书证,并梳理了长达数月的微信聊天记录与邮件往来。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XX始终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且涉案款项全部用于项目实际支出,无隐匿、转移或挥霍行为。
在此基础上,杨勇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他指出,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本案中XX不仅未逃避责任,反而多次主动协商延期履约;合同未能完全履行系因市场环境突变及第三方合作方违约所致,属典型的商业风险;控方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不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证明标准。此外,他还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申请召开不起诉听证会,并引用最高检关于“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政策精神,强调本案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最终,2024年X月,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XX不起诉。
无独有偶,在安徽省淮北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乔X起诉被告淮北某学校、丁X,索赔金额暂计1778.297267万元。被告委托杨勇律师代理诉讼。杨勇律师作为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有着丰富的重大商事纠纷办案经验。庭审中,他围绕合同解除责任归属、违约金抗辩、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押金返还主张等核心要点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他主张原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被告有权解除合同,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主张的违约金缺乏事实依据,合同约定过高,且被告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应支付;原告主张的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计算缺乏合理依据,且合同解除并非被告过错所致,该主张不应支持;原告存在违约行为,押金应作为违约金抵扣,不应返还。同时,被告反诉请求原告返还相关款项,经审计及证据核算,原告应返还被告108万余元。最终,法院驳回原告主要诉讼请求,支持被告反诉请求,判决原告退还被告108.363757万元。
还有一起合伙合同纠纷二审案,上诉人董XX与被上诉人李XX因合伙事宜产生争议,一审双方诉讼请求均被驳回,双方均不服上诉。李XX委托杨勇律师代理二审。杨勇律师及其团队深入研究一审判决,认为一审在认定合伙事实、款项性质及计算依据上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在二审中,他围绕核心争议焦点进行清晰有力的阐述,提交关键证据并质证,指出一审判决错误。最终,贵州省XX市XX人民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改判董XX向李XX支付合伙款项340,948.40元。
杨勇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其深厚的专业底蕴、敏锐的洞察力和出色的证据整合能力,为当事人成功逆转局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坚持“专业为王”的理念,把办好每一起案件、为客户防控风险、创造价值作为根本执业追求,不仅是客户的服务者,更是客户的智库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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