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女士和马先生夫妇一直想购置一套合适的房子。20XX年XX月X日,他们通过某房产中介服务部,与靳女士、宋先生及其儿子宋某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打算以370万元购买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签订当日,徐女士便向宋先生支付了20万元购房定金。按照合同约定,靳女士一方需在20XX年XX月XX日自行解除房屋抵押取回他项权证,之后徐女士夫妇支付200万元首付款,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定金冲抵首付房款。
起初,一切看似都在按计划进行。但到了XX月XX日,中介询问靳女士和宋先生是否已完成解压时,他们却称儿子宋某某所欠债务不知去向。随后,徐女士夫妇以被告诈骗报警,公安机关告知他们不符合立案条件,且宋某某可能涉嫌其他犯罪。靳女士和宋先生明确表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徐女士夫妇通过诉讼解决。这让徐女士夫妇陷入了困境,他们不仅面临着购房计划泡汤,还担心20万元定金难以拿回。
在焦急万分之际,徐女士夫妇四处打听专业律师。经朋友推荐,他们了解到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的魏雅雯律师。魏雅雯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4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徐女士夫妇与魏律师沟通后,魏律师凭借其女性特有的细致和敏锐,深入剖析案件关键。她指出,合同中明确约定甲方若违反约定,则视为单方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乙方交付的定金。而此次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在于靳女士一方,徐女士夫妇的诉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魏雅雯律师的专业分析让徐女士夫妇看到了希望,当场决定委托她代理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面对被告“宋某某被刑事拘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只同意返还定金,不同意双倍返还”的辩称,魏雅雯律师作为三级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与被告方据理力争。她详细阐述合同条款,指出靳女士一方在签订合同时保证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等情形,但实际房屋出卖前存在抵押,且在交易前明确表示合同无法履行,已构成违约。最终,法院采纳了魏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靳女士、宋先生和宋某某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徐女士和马先生定金40万元。
通过这个案例,普通购房者要明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遇到卖家违约的情况,不要轻易妥协,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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