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着西XXXX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的X某,原本一心扑在公司的日常运营上。公司在他的管理下,各项业务也在有序开展。一直以来,X某都遵循着正常的商业规则进行经营活动,他以为公司会这样平稳地发展下去。
但在XXXX年X月,情况急转直下。西XX自治区日喀则市XX人民检察院以桑检刑诉〔2024〕XX号起诉书指控X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向XX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出,XXXX年X月,X某在实际经营公司过程中,在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让上海XX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418份,金额43,430,113.33元,税额6,948,818.84元,价税合计50,378,932.17元,其中已抵扣税额4,989,853.97元,且认为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数额巨大。这一指控如晴天霹雳,让X某陷入了极度的困惑和恐惧之中。他不明白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指控,自己在公司运营中并未有过相关违法操作的印象。他尝试着向公诉机关解释,但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有效的证据支撑,他的解释显得苍白无力。
在走投无路之际,X某四处打听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他通过朋友的推荐,了解到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的卓玛律师。卓玛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尤其专精刑事案件。作为日喀则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她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X某决定向卓玛律师寻求帮助。卓玛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指出了案件中的关键疑点,让X某看到了希望,于是当场决定委托卓玛律师为其辩护。
卓玛律师接手案件后,展现出了专业律师的素养和能力。她凭借自己作为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仲裁员积累的严谨思维习惯,全面细致地阅卷,多次与X某会见沟通。在辩护过程中,她提出了一系列有力的辩护意见:指出X某并非XX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案存在遗漏追诉部分;对指控无真实交易情况下开具发票有异议,开票人的开票出资、款项来源及支付主体均是他人;对抵扣事实有异议,进项发票开进来及认证抵扣期间,X某因其他案件在看守所羁押,无自由和能力进行抵扣操作;认为犯罪数额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未认证部分未给国家税务造成损失,不应计入犯罪数额;对罪名定性提出异议,认为X某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后,认为XX公司以虚抵进项税额为欺骗、隐瞒手段,逃税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19.85%;X某明知税务机关作出相关决定后仍未缴纳税款,其行为构成逃税罪。公诉机关指控X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名不予支持,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虚开及认证、抵扣行为系X某实施。
这个案件给普通读者的法律建议是:企业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要严格遵守税务法规,保存好各项业务往来的证据,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切不可盲目应对。同时,对于涉及税务的操作要谨慎,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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