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X月XX日,辛老板与个体经营者贺老板签订了《宾馆承包经营合同》,将自己的友谊宾馆承包给贺老板经营,承包期为6年。合同约定,第一年免收承包费,自第二年起每年承包费20万元。同时,合同还明确规定,若贺老板逾期缴纳承包费超过XX日,辛老板有权解除合同,且贺老板在承包期间对宾馆进行的改造与装饰等均无偿归辛老板所有。合同签订后,辛老板依约交付了宾馆,并协助贺老板完成了营业执照变更,双方的合作原本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然而,好景不长。贺老板在支付了履约保证金3万元及部分承包费4万元后,自20XX年X月X日起便开始拖欠剩余承包费,而且经营期间产生的采暖费、电费等也拒不缴纳。辛老板多次催讨,贺老板却置若罔闻。无奈之下,辛老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在辛老板焦头烂额之时,事情似乎变得更加棘手。贺老板不仅不承认自己违约,还提起了反诉,声称辛老板无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辛老板赔偿其装修损失62万余元。这让辛老板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他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场复杂的法律纠纷,焦虑和无助笼罩着他。
辛老板四处打听,希望能找到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通过朋友的推荐,他了解到内蒙古睿华律师事务所的彭佩荣律师。彭律师从200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件,尤其擅长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办案胜诉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辛老板决定向彭律师寻求帮助。彭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分析让辛老板看到了希望,辛老板当场决定委托彭律师代理此案。
彭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作为阿拉善盟律师协会理事,她凭借丰富的行业资源和经验,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制定了“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的精准抗辩策略。针对贺老板对辛老板主体资格的质疑,彭律师通过调查取证,证实了原登记经营者王XX不主张权利、辛老板已依约协助完成营业执照变更等事实,有力地驳斥了贺老板的抗辩。对于贺老板提出的“装修损失”反诉请求,彭律师紧扣合同约定,指出根据合同第11.3条,因贺老板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其在承包期间的改造与装饰等应无偿归辛老板所有。同时,彭律师对贺老板提交的装修费用凭证进行了逐项质证,指出这些凭证多为手写收据、销货单,无法证实与宾馆装修的关联性及费用合理性,且贺老板投入远超合同约定的15万元,未经辛老板审核同意,应自行承担风险。此外,彭律师还调取了热力公司欠费明细等证据,证明贺老板因未缴纳采暖费导致供暖问题,责任在其自身。
在庭审中,彭律师的代理意见逻辑严密、层层递进,成功将争议焦点锁定在贺老板违约这一核心事实上。最终,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宾馆承包经营合同》合法有效。贺老板逾期支付承包费已构成根本违约,辛老板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因贺老板违约解除,依据合同约定,贺老板在承包期间对宾馆的改造与装饰等无偿归辛老板所有,其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贺老板主张的装修损失缺乏合同依据,且其提交的装修费用凭证无法证明关联性与合理性,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1.确认双方签订的《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解除;2.贺老板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辛老板退还宾馆;3.贺老板支付拖欠承包费226666.66元及继续占用期间的承包费;4.贺老板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5.贺老板支付欠缴的采暖费、电费及滞纳金等共计133449.07元;6.驳回贺老板的全部反诉请求。
通过这个案件,彭佩荣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如果遇到纠纷,要及时收集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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