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长春市,有一位李先生受雇担任非法集资门店店长。李先生原本是个普通打工人,想着通过这份工作赚取稳定收入,改善家庭生活。他在这家非法集资公司工作期间,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起初,他并未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只觉得是正常的业务往来。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该门店业务看似顺利地开展着,李先生也按部就班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直到有一天,警方突然介入调查,李先生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卷入了一场严重的犯罪活动。经调查,该门店涉案金额高达718万余元,涉及投资人员67人,造成经济损失330万余元。李先生因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面临着较重的刑事处罚。他感到无比绝望和困惑,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罪犯,未来的生活似乎也变得一片黑暗。他尝试向警方说明自己只是听从上级安排工作,并非主谋,但警方掌握的证据让他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他四处打听解决办法,却始终得不到有效的帮助,案件的走向让他看不到一丝希望。
就在李先生几乎绝望的时候,他从朋友那里听说了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的李鹤律师。李鹤律师是律所的刑事骨干律师,自2023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领域。李先生了解到李鹤律师曾成功办理过多起非法集资案件,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辩护效果。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李先生找到了李鹤律师。
李鹤律师接待李先生时,详细询问了案件的具体情况。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敏锐地指出了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并表示有信心为李先生争取从轻处罚。李先生听了李鹤律师的分析后,心中燃起了希望,当场决定委托李鹤律师为自己辩护。
作为律所的刑事骨干律师,李鹤律师迅速展开了深度辩护工作。他全面复盘案件事实,细致审查审计报告、银行流水、投资人笔录、同案供述等核心证据,厘清了李先生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发现李先生仅为门店执行者,未参与决策、集资款管理及分红,作用显著小于上层人员。同时,他锁定了核心减轻情节,重点论证李先生系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还梳理了李先生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主动赔偿集资参与人损失、取得部分投资人谅解等关键从轻情节。之后,李鹤律师向法院提交了专业辩护词,结合非法集资案件量刑指导意见,强调李先生主观恶性小、积极挽损、悔罪态度诚恳,请求依法减轻处罚。他还积极协调家属筹措资金,协助李先生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并与部分投资人沟通协商,取得书面谅解,为从轻处罚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终,检察院建议量刑2年4个月,罚金10万。经过李鹤律师的努力辩护,法院充分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认定李先生构成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和罚金都大幅减少。
李鹤律师在这个数额巨大的非法集资案件中,成功认定从犯与自首两大核心减轻情节,推动全额退赔与谅解,实现了大幅从轻量刑,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此,李鹤律师提醒大家,在工作中一定要保持法律意识,了解自己所从事的业务是否合法,避免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如果不幸卷入刑事案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争取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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