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冲突爆发的那一刻,XX看着法院原一审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书,满心绝望。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辛苦工作,却落得拿不到工资的下场。
XX与某农业公司签订《某合作合同》,约定担任某职务,年薪50万元,每月支付3万元,剩余部分合同期满后考核拨付。工作期间,XX不仅为该农业公司提供劳动,还为其关联合作社从事销售工作,工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支付。后来公司以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降薪,XX在备忘单上签字确认月薪由3万元先后降至2万元、1万元。合同期满后,公司仅支付20万元,剩余30万元拒不支付。
XX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起诉至法院后,原一审又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案件似乎陷入了绝境。
就在XX感到无助时,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的周英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周英律师做的第一件关键的事,就是在二审阶段组织并提交了XX持续主张权利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向劳动监察及政务平台投诉的记录等关键证据,成功说服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其次,面对公司以“委托合作合同”名义抗辩非劳动关系,周英律师从合同条款中提取岗位职责、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约束等要素,论证双方实质为劳动关系。最后,通过举证XX同时为关联合作社签订合同、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同、注册地相近、工资支付混同等事实,让法院认定二公司混同用工,判决共同承担责任。
重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XX未超过诉讼时效,二公司构成混同用工应共同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虽然最终判决某农业公司与某合作社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共同支付XX工资4万元,与原请求的30万元有差距,但这是在原一审全案败诉、仲裁不予受理的起点上,实现了“从0到有”的突破,为XX争取到了实际可执行的回款。
普法提醒:劳动者遇到欠薪问题,要及时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自己持续主张权利。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结尾:周英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深耕法律行业多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两百件。在这个欠薪案件中,她面对前期仲裁和原一审均不利的局面,通过组织关键证据突破诉讼时效障碍,准确认定法律关系,成功举证混同用工连带责任,最终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实际的利益。周英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实务判断,为众多像XX这样的当事人提供了专业、务实的法律服务,展现了其在民商领域的深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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