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看一起劳动纠纷案件。XX与某农业公司签订《某合作合同》,年薪50万。工作中,XX不仅为公司干活,还为其关联合作社做销售,工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支付。后来公司以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降薪,XX在备忘单上签字确认月薪降低。合同期满,公司仅支付20万,剩余30万拒不支付。
XX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起诉到法院,原一审又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全部请求。就在XX几乎绝望时,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的周英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
周英律师仔细研究后,在上诉阶段提交了XX持续向公司主张权利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新证据。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重审中,周律师主张双方实质是劳动关系,XX未超诉讼时效,关联公司与合作社混同用工应共同担责,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个人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重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XX未超时效,二公司混同用工共同承担责任,按备忘单调整后的标准认定剩余工资为4万元。
再看村民起诉索要分红案。原告A持有村合作社《股权证》,主张被告补发劳龄股分红及户籍股差额。被告委托周英律师应诉。周律师指出原告的诉求本质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收益分配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范围。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还有被安置人不认可“承诺分房”协议案。A去世后,其多位亲属起诉要求分割A名下的安置房及补偿款,提交了一份《协议书》。B对该协议真实性不认可,委托周英律师代理。周律师指出原告提交的协议真实性存疑,且原告非被腾退人或被安置人口,无权主张安置利益。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最后是代理销售商诉生产企业返还被员工挪用的预付货款纠纷。原告预存资金后,被告员工挪用货款,被告承诺恢复余额却未履行。周英律师梳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为原告争取到全额货款及违约金的胜诉判决。
周英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两百件,涵盖合同、交通事故、婚姻、刑事等多个领域。在这些案件中,她总能精准把握关键,找到突破口,无论是突破诉讼时效障碍、准确定性法律关系,还是利用程序抗辩、梳理证据链,都展现出了强大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个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