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5月到2008年5月,毕X担任辽阳市某铁矿矿长和安全员。2006年4月,铁矿法定代表人高X未经审批,让毕X等人在矿区斜井内打川儿,用于存放炸药和雷管。毕X照做,且未按规定清退未使用完的爆炸物品。2008年铁矿停产,这些爆炸物品既未登记造册,也未报公安机关销毁。2023年10月3日,某公司作业时发现367枚雷管,毕X因非法储运爆炸物品被刑事拘留。
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的王铖律师接手案件后,深入了解发现案件存在不起诉情节。一方面,毕X于2008年5月22日离开铁矿后,再未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到2023年5月22日已过去15年,其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另一方面,毕X的非法储运行为发生在2006年4月至2008年5月,按照当时的司法解释,其因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的储存爆炸物行为不构成犯罪。最终,毕X被认定无犯罪事实,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还有一起寻衅滋事案,被不起诉人孙X、毛X、崔X、田XX等人涉嫌以收取提成等费用为由,帮助残疾人张XX贷款4.3万元后,使用威胁、恐吓方式强拿硬要3.5万元。王铖律师作为辩护人,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辽阳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孙X、毛X、崔X、田XX不起诉。
另外,在一起诈骗案中,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那XX冒充“谭XX”与被害人宋XX网恋,单独或伙同被不起诉人某某某骗取钱财,某某某诈骗数额为25115.99元。某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王铖律师认为某某某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态度良好,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达成谅解,最终依据相关法律决定对某某某不起诉。
这件事给大家提了醒,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同时,遇到法律问题,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很重要。
在这几起刑事案件中,王铖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决定。王铖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他深入研究法律条文和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机会。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的王铖律师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专业能力和职业担当,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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