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刘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这一判决结果让刘X得以避免实刑羁押。接手此案的陈健律师,执业多年,专注刑事辩护领域。
在这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刘X明知上家资金来源系犯罪所得,仍按要求提供账户并协助转移诈骗资金,涉案金额365000元。刘X虽有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家属代其部分退赔等情节,但公诉机关最初建议实刑。陈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准确定性刘X的从犯地位,指出刘X并非犯意发起者,也未实际占有赃款,仅按上家指令行事;全力争取自首认定,强调刘X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的事实;积极推动家属在判决前退赔5万元,满足了公诉机关提出的缓刑条件;同时精准把关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公诉机关明确将“缓刑”作为附条件的量刑建议。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陈健律师围绕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进行有力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其辩护意见。
在诈骗、偷越国(边)境案中,被告人张X先后在境外两个诈骗窝点实施诈骗18个月。陈健律师提出张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从犯、胁从犯等情节的辩护意见。他准确认定自首情节,及时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积极争取从犯认定,梳理张X在诈骗集团中的角色;虽提出的胁从犯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引起了法庭对张X特殊困境的注意。最终,张X因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情节,获得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的最优结果。
在赌博案中,被告人李X通过微信接受“六合彩”投注聚众赌博,涉案赌资92800元。陈健律师迅速确认李X的认罪认罚意愿,协助其签署具结书;全面呈现李X的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强调其初犯、无前科;积极争取缓刑,论证适用缓刑的条件。法院全面采纳了其意见,判处李X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陈健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善于从案件证据链条深挖辩护要点,精准锁定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如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并通过积极沟通和举证,使这些情节得到法院认可,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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