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资某某公司诉何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资某某公司按约定向何某某提供化工材料,累计产生货款365862元,何某某仅支付20000元后便不再付款。经多次催收无果,资某某公司委托广东绿儒律师事务所的单嘉妍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何某某支付拖欠货款345862元及相应利息。单嘉妍律师自2013年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投身法律行业,拥有十余年法律从业资历,擅长金融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领域。
原告资某某公司陈述,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公司按约定向何某某供货,双方对账确认何某某尚欠货款345862元。资某某公司提交了两份对账单(含何某某本人签名及员工代签版本)、微信聊天记录、货款支付凭证等证据,认为根据这些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何某某欠款的事实,依据相关法律,何某某应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
被告何某某方面,初始困境在于交易是以未进行工商登记的“XX厂”名义进行,没有书面合同,导致责任主体不明确,证据方面也缺乏直接的书面协议来佐证交易关系。
单嘉妍律师的抗辩策略主要从明确责任主体和固定核心证据切入。对于责任主体问题,律师梳理交易痕迹,结合对账单签名、微信聊天记录、货款支付记录等证据,明确何某某作为该洗水厂实际经营者,应承担涉案货款的支付责任。在证据方面,律师重点整理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货款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构建完整、有效的证据链,佐证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及欠款事实。
庭审中,虽然被告何某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但单嘉妍律师提前梳理庭审陈述要点。在对证据进行质证时,详细阐述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比如,对于对账单,律师指出上面有何某某本人或其员工的签名,能证明双方对货款金额和欠款情况进行了确认;微信聊天记录中也有双方的交易合意、对账确认及催收事实。通过这些阐述,有力地支撑了原告的诉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确认资某某公司与何某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何某某拖欠货款的行为构成违约,支持了单嘉妍律师代表资某某公司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何某某向资某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345862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由何某某全额承担。
从该案提炼的被告代理三条防御主线为: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因主体模糊导致维权受阻;固定核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佐证交易关系和欠款事实;精准主张诉讼请求,确保诉求合法有据并应对被告缺席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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