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国辉律师是江西抱柱信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特邀监督员、金牌调解员,从事法学工作近20年,办理案件上千件。在多起案件的庭审中,他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原告A、B与被告C不当得利纠纷案中,原告A、B方陈述诉求,称2024年3月至7月,原告A因投资项目向被告C借款3次合计820万元,已还款2020.84万元,超付1200.02万元,要求被告C返还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原告方在陈述时,将准备好的转账记录、取现记录等证据整齐地摆放在面前的桌子上,书记员快速地记录着相关内容。
轮到被告C方进行答辩。王国辉律师从文件袋中取出整理好的借条、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公安机关询问笔录等证据,有条不紊地向法庭展示。他先将借条呈递给法官,法官接过借条,仔细查看上面的内容,不时用手轻轻抚摸下巴思考。接着,王国辉律师又向法官示意微信聊天记录和询问笔录,法官将这些证据依次放在一旁,准备后续详细查看。王国辉律师指出原告刻意隐瞒部分借款及担保事实,实际总借款金额包含第三人D的600万元借款,合计近2000万元,原告还款未超付,不构成不当得利。此时,原告方律师眉头紧皱,开始翻看自己的资料,似乎在寻找应对之策。
原告方律师试图对王国辉律师提出的证据进行反驳。他们提出原告的现金还款有取现记录作为证明。原告方律师边说边将取现记录的复印件递交给法官,法官接过文件,眼神专注地查看。王国辉律师迅速回应,他走到展示台前,打开投影仪,将相关证据的重点内容投影到屏幕上,清晰地指出原告仅提供取现记录,未提供被告C出具的收条、转账确认等凭证,无法证明“取现交付接收”的完整事实。同时,他还通过投影展示了还款明细,说明其未区分“偿还个人借款”与“代第三人D偿还担保债务”,核算基础错误。原告方律师听后,脸色有些难看,开始小声与身边的助手交流。
法官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询问。法官看向王国辉律师,眼神中带着审视,王国辉律师立刻站起身来,神情专注地聆听法官的问题,随后冷静地进行回答。法官又转向原告方律师,原告方律师有些紧张,回答问题时语速加快。在整个询问过程中,书记员的打字声一刻未停,详细记录着双方的陈述。
在涉嫌诈骗案中,对于当事人张X的案件,检察院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侦查机关于2021年10月9日补查重报。在后续的庭审中,王国辉律师结合补充侦查后的证据,向法庭提交书面法律分析报告。他双手将报告递给法官,法官接过报告,放在桌子上,准备在合适的时候详细阅读。王国辉律师提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张X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且涉案情节显著轻微”的辩护意见。此时,公诉方律师认真听着,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
公诉方律师对王国辉律师的意见进行回应,提出一些证据来支持他们认为张X构成诈骗的观点。王国辉律师认真倾听,等公诉方律师说完后,他不紧不慢地站起身,再次强调证据的不足和事实认定的问题,同时结合法律条文进行详细阐述。法官在一旁认真聆听,不时点头。
对于当事人AX的诈骗案,在案件审查期间,检察院因案件事实及证据问题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于2024年某月某日补查重报。王国辉律师在法庭上指出,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足以证明AX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及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他一边说一边将整理好的证据清单递给法官,法官翻阅着清单,眼神中透露出思考。对方律师则对王国辉律师的观点表示质疑,开始陈述他们的看法。
王国辉律师针对对方律师的质疑进行反驳。他通过投影仪展示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矛盾点,清晰地说明证据链的缺失。法官认真观看投影内容,仔细分析其中的逻辑关系。
在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王国辉律师团队在庭审中阐述被告人李XX虽实施了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但其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王国辉律师将相关的证人证言、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证据提交给法庭,法官接过证据后,开始认真查看。
公诉机关对王国辉律师提出的从轻情节进行反驳,强调李XX毁坏财物数额巨大。王国辉律师迅速回应,详细解释从轻情节的依据和法律规定,同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法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陷入沉思。
最终,在这些案件中,检察院对张X和AX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对李XX作出缓刑判决,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中法院驳回原告A、B的全部诉讼请求。王国辉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在庭审中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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