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常常会出现双方对彩礼返还范围和金额存在较大争议的情况。胡增亮律师在长期处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核心抗辩策略,有效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胡增亮律师的核心抗辩策略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厘清款项性质,区分彩礼与赠与。在婚约财产纠纷里,很多物品的性质界定模糊,比如烟酒、食品、四件套等物品,以及转账购买的手机、手表及钻戒等。将这些物品准确区分为恋爱期间的人情往来、消耗品或者为增进感情的赠与行为,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彩礼,这样就能明确哪些不需要返还。第二步,强调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双方已就主要彩礼款项达成退还合意并实际履行,那么对方再次就已解决的纠纷起诉,就违反了诚信原则,以此作为抗辩理由,能增强己方的合理性。第三步,主张对方存在过错。通过提交证据证明婚约解除的主要责任在于对方,且对方在交往中存在不当行为,对己方当事人造成了身心伤害,那么对方就无权要求全额返还。第四步,否定返还范围。对于已消耗的物品及具有人身属性的饰品,主张不予返还,从实际情况出发,减少当事人的返还负担。
在一个具体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男方与女方于2022年初经人介绍相识,短暂交往后按农村习俗订立婚约。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及家庭支付了大额彩礼现金、金银首饰、高档烟酒、礼品及各类礼金等,总价值数十万元。双方交往期间因性格不合及沟通问题产生矛盾,最终未能登记结婚。女方已主动退还大部分彩礼现金。之后男方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女方全额返还所有已支付的款项及财物,包括已被消耗的生活用品及具有特殊意义的赠与物品。
胡增亮律师接受女方委托后,严格按照上述核心抗辩策略进行操作。首先,胡增亮律师主张原告主张的烟酒、食品、四件套等物品属于恋爱期间的人情往来或消耗品,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彩礼;转账购买手机、手表及钻戒属于为增进感情的赠与行为,不应纳入返还范围。其次,强调双方已就主要彩礼款项(大额现金)达成退还合意并实际履行,原告就已解决的纠纷再次起诉违反诚信原则。然后,提交证据证明婚约解除的主要责任在于原告,其在交往中存在不当行为,对女方造成了身心伤害,原告无权要求全额返还。最后,对于已消耗的物品及具有人身属性的饰品,主张不予返还。
最终,法院采纳了胡增亮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确认女方已退还的大额彩礼现金合法有效,不予再议;认定烟酒、食品、四件套及手机、手表等财物属于赠与或消耗品,驳回原告要求返还的诉求;仅判决女方返还“四金”及钻戒(属于贵重首饰类彩礼);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胡增亮律师成功为当事人阻断了除特定首饰外的大部分返还责任,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胡增亮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自2018年6月正式取得执业资格并执业至今,深耕法律领域近十年。他现任河南颍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担任沈丘县检察院听证员。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七百件,在婚约财产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核心抗辩策略也在多个类似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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