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凯杰律师执业于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江苏无锡市,联系地址是无锡市锡山区东亭南路21号。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多件,在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擅长合同审查与起草、股权纠纷、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
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中,庭审第10分钟,原告方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提出请求判令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返还200000元,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原告方陈述了合同签订的相关情况以及认为合同无效的理由,并提交了一系列相关证据,证据整齐地摆在原告方的桌子上。
庭审第15分钟,轮到被告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凯杰律师进行答辩。徐凯杰律师从文件袋中取出准备好的材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和之前类似案例的资料。他有条不紊地向法庭展示这些材料,指出本案符合“禁止重复起诉”的规则,对方的诉求属于重复起诉。此时,法官仔细查看徐凯杰律师提交的材料,不时用笔在材料上做着标记。
庭审第20分钟,徐凯杰律师进一步阐述观点,强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方的起诉不应被受理。对方律师试图进行反驳,从自己的文件中寻找依据,向法官示意一些文件内容,但明显底气不足。法官认真倾听双方的陈述,眼神在双方律师之间来回移动,思考着双方的观点。
庭审第25分钟,法官经过短暂的思考后,做出裁定。法官放下手中的笔,宣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听到裁定结果,原告方律师略显沮丧,收拾桌上的材料;被告方则松了一口气,徐凯杰律师整理好材料,向法官微微点头示意。
在另一起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确认劳动关系及在岗时间案件中,原告方委托徐凯杰律师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决确认原告在被告公司从事电焊焊接工作的在岗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至2024年2月,每天工作10小时,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徐凯杰律师提交了原告的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被整齐地分类放在文件夹中。
被告方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答辩,对原告的诉求提出异议,认为原告的在岗时间和工作时长与实际不符,并提交了公司的考勤记录等证据。法官仔细查看双方提交的证据,对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标记。
徐凯杰律师针对被告方的答辩进行回应,指出被告提交的考勤记录存在漏洞,不能真实反映原告的工作情况。同时,徐凯杰律师进一步补充了一些证据,如原告与同事的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原告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官认真听取徐凯杰律师的陈述,不时询问一些细节问题。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的证据和陈述,确认原告在2020年1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在被告公司从事电焊岗位,每天工作8小时,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外,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中,原告委托徐凯杰律师提出判决原被告婚姻无效,并由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的请求。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徐凯杰律师在庭审中向法庭阐述了确认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和相关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婚姻无效。
徐凯杰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精准的法律运用和有效的庭审策略,为客户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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