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正波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最初致力于民商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以及婚姻家庭等领域。然而,在处理众多案件的过程中,他逐渐发现自己对刑事辩护有着浓厚的兴趣和独特的见解。2020年,他毅然决定转型,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刑事辩护领域。这一转型并非易事,他需要重新学习大量的刑事法律知识,研究各类刑事案件的特点和辩护策略。但他凭借着扎实的法学基础和对法律的热爱,迅速适应了新的执业方向。
经过转型,吴正波律师形成了精准把握从宽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执业理念。他深知在刑事案件中,每一个从宽情节都可能对当事人的判决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接手案件后,他总会仔细梳理案件细节,寻找一切可能的从宽情节。
2024年,吴正波律师接手了邵某某盗窃案。2024年5月6日12时许,邵某某到邻水县高滩镇高竹新区一处工地,将用于装修外墙的铝板盗走并售卖,获利5418元。经认定,被盗铝板价值9223元。案发后,邵某某退还了废品收购站老板所得赃款,被盗铝板也全部退还被害单位,其家属还赔偿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邵某某在实施盗窃行为当日被抓获到案,随后被刑事拘留,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2024年5月27日,邵某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24年10月12日,邻水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向邻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吴正波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辩护工作。他协助被告人家属在开庭前全额预缴了罚金3000元,向法庭展示了积极的悔罪态度。同时,他重点梳理并确认了邵某某的从宽情节。一是邵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二是邵某某主动退赔赃款,被盗铝板全部退还,且家属另行赔偿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有效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三是邵某某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社会危险性较小。庭审中,吴正波律师围绕这些情节充分发表罪轻辩护意见,并指出邵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最终,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邵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具有坦白、退赃、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判决邵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事后,邵某某及其家属对吴正波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表示高度认可,他们没想到律师能如此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关键情节,为邵某某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让邵某某能够继续工作和照顾家庭。吴正波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理念,成功地在这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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