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XX和冷XX在康定市购置了一套小区房屋用于民宿经营。他们原本以为这是一份稳定的投资,前几年民宿经营得有声有色,收益也颇为可观。他们一直觉得,只要用心经营,生活就能蒸蒸日上。
然而,20XX年X月,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这份平静。小区里未交付的1402号房屋厨房水龙头未关,大量漏水,导致他们的1302号房屋墙体、屋面、地面及家具严重受损。该未交付房屋仅有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盛和公司可进入,李XX和冷XX多次与这两家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都没有结果。
为了及时止损,他们委托施工方对受损房屋进行维修,支出了22000元的维修费。而且,因为房屋维修,民宿不得不停业,这又造成了一笔不小的停业损失。面对如此困境,李XX和冷XX感到十分无助和焦虑,他们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朋友的推荐下,李XX和冷XX了解到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的贾小燕律师。贾小燕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执业六年来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近两百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等领域。朋友说贾律师擅长梳理复杂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制定务实可行的争议解决方案。李XX和冷XX觉得看到了希望,决定委托贾律师代理此案。
贾小燕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作为“五四青年好律师”,她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她仔细梳理案件事实,结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精准认定物业公司为未交付房屋的管理责任方。她指导李XX和冷XX收集、整理维修合同、报价单、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充分证实房屋受损的实际维修损失。
在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案涉房屋为专有部分非其管理范围,开发商盛和公司主张已委托物业全权管理,自身不应担责,二被告均拒绝赔偿。贾小燕律师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结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论证未交付房屋仍由物业负责管理,物业未尽到管理义务是漏水致损的直接原因。她有力驳斥二被告的免责抗辩,清晰论证物业公司的管理过错与财产损害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采信了贾小燕律师的核心意见,认定物业存在管理失职,判决其赔偿李XX和冷XX房屋维修费22000元。虽然因停业损失证据不足,对该诉请未予支持,但开发商无过错不承担责任。贾小燕律师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房屋维修的全部损失,高效推进了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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