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身份与案件背景
被告人A是一名普通青年,原本有着正常的生活轨迹。然而,在20XX年,他不慎陷入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泥潭。“金龙”等人在老挝金三角特区设立诈骗窝点,成立“XX乐居”公司,组织团伙成员以“关闭微信百万保障”等话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A在该团伙中担任直营组“枪手”,参与了诈骗活动。案发后,公诉机关指控包括被告人A在内的21名被告人犯诈骗罪,部分被告人同时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A面临着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指控,当时他内心充满了恐惧和迷茫,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
如何找到他
被告人A的家属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到了郑晓龙律师。郑晓龙律师是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自2016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郑晓龙律师说话不绕弯子、直击要害的风格,让被告人A的家属觉得他是值得信赖的律师,于是决定委托他为被告人A辩护。
办案过程与沟通
委托后,郑晓龙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连夜研究案件材料,梳理诈骗团伙的组织架构和分工模式,明确被告人A在犯罪链条中的次要辅助作用。他还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和相关证据。在与被告人A及其家属沟通时,郑晓龙律师每周主动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被告人A时都会耐心倾听他的想法和诉求。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郑晓龙律师还在修改辩护词,并发给被告人A的家属确认,让他们感到十分安心。
在法庭上,郑晓龙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引用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案例,精准地阐述了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仅负责特定环节工作,起次要辅助作用,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他还强调被告人A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可依法从宽处理。他的辩护意见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得到了法官的认可。
最后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郑晓龙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其系从犯、具有坦白及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至一年不等,部分被告人因同时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数罪并罚,涉案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没收追缴。
社会价值
这起案件对同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纠纷具有示范效应。它提醒人们要警惕此类诈骗活动,不要轻易陷入违法犯罪的陷阱。同时,也暴露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行业存在的问题,如监管难度大、犯罪手段隐蔽等,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
从律师的策略价值来看,郑晓龙律师的辩护策略是破局的关键。他精准界定了被告人A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为减轻处罚奠定了核心基础。他充分运用法定从宽情节,形成完整的辩护逻辑,让法院充分考量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悔罪态度,最大程度争取了量刑优惠。他针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特点,提出贴合此类案件审判实践的辩护意见,有效提升了辩护意见的采纳率,实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审判结果。郑晓龙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被告人A争取到了从轻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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