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诈骗案辩护
在丁XX合同诈骗、伪造公司印章案中,2017年12月,丁XX无购房能力却与高X、汪X夫妇签订房产买卖协议,支付部分款项过户房产后,将其抵押借款并逃匿,还伪造公司印章。丁XX核心诉求是减轻刑罚。案件难点在于合同诈骗数额认定,以及从轻情节的认定与举证。
施亚军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1610650634,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从2016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在证据收集方面,他首先与被告人丁XX多次沟通,了解案件细节,包括购房过程、资金流向等;接着收集被害人高X的陈述,获取第一手资料;还调取证人刘XX、顾XX等人的证言,还原案件事实;同时收集房地产买卖协议、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书证。在证据链搭建上,他将各项证据按时间顺序排列,梳理资金往来情况,明确丁XX的诈骗行为过程;分析证据间的关联性,如借条、抵押合同与房产抵押借款的关联;将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依据法律规定,确定证据的合法性与证明力。庭审策略上,施亚军律师在庭审准备阶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辩护方案;庭审焦点集中在合同诈骗数额认定和从轻情节;针对公诉机关指控,提出被告人支付的定金及首付款应扣除,且被告人具有初犯、自愿认罪等从轻情节;申请调取相关证据,进一步证明观点。最终,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丁XX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一千元,责令退赔赃款。此案例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参考,强调了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和合理争取从轻情节的重要性。
工程合同纠纷维权
张家港XX公司与张家港市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2015年11月,双方签订合同,原告承建景观绿化工程,工程竣工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原告核心诉求是被告支付工程款并确认优先受偿权。案件难点在于证明工程验收合格、确定工程款数额以及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法律依据。
施亚军律师所在团队深入调查,收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获取《竣工验收证明书》,证明工程已合格验收;取得《工程结算审定单》,确定工程款数额;整理庭审笔录,记录双方陈述。在证据链搭建方面,将合同与验收证明结合,证明原告按约履行义务;以结算审定单为核心,关联其他证据,确定工程款金额;依据法律规定,论证优先受偿权的合法性。庭审策略上,庭审准备阶段,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准备诉讼材料;庭审焦点为工程款支付和优先受偿权;针对被告辩称,强调原告已完成工程且验收合格,被告应履行付款义务;提交证据,支持原告主张。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XXX.14元,原告享有优先受偿权。此案例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效范例,明确了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的关键要点。
案件共同逻辑与证据方法
这两类案件的共同逻辑在于准确把握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在证据方法上,都需要全面收集书证、证人证言等各类证据,注重证据间的关联性和合法性。通过梳理证据链,清晰呈现案件事实。庭审中,要明确焦点,依据法律和证据进行合理辩论,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这种方法在类似案件中具有可复用性,能有效解决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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