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海燕是广西宏谋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证号为14503202211453421,自2022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在交通事故等人身侵权纠纷方面,承办了数十起重大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中,处理多种类型案件;合同纠纷领域,承办各类合同纠纷百余件。
在交通事故与人身侵权纠纷领域,杨海燕律师优势显著。凭借保险行业从业经验与律师执业的双重优势,她精通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熟练掌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伤残等级鉴定、赔偿项目计算、保险理赔流程等全环节实务操作。例如在(2025)桂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成功为死者近亲属追回百万余元赔偿款。
在民间借贷纠纷方面,杨海燕律师经验丰富,擅长处理无借条、仅有转账凭证、利息约定不明等疑难问题。如在黄某某民间借贷二审案中,成功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
合同纠纷领域,杨海燕律师承办各类合同纠纷百余件,擅长从合同效力、履行瑕疵、违约责任、解除条件等角度切入,精准破解合同僵局。像在摄影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成功判决原经营者与受让经营者连带退还预付款。
下面以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二审改判案为例,详细介绍杨海燕律师的办案过程。
案件类型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上诉案件。当事人角色方面,杨海燕律师接受甲保险公司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参与二审上诉。
案情简介如下:事故中,被告B驾驶货车掉头时与原告A小车相撞,造成原告A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被告B全责。原告A住院治疗后鉴定为十级伤残,一审法院判决甲保险公司赔偿十六万余元。甲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核心上诉理由为一审未扣除医疗费中超医保范围费用,违反保险合同约定与司法解释规定;且一审错误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原告A母亲为退休人员,有退休金,不属于无生活来源被扶养人,依法不应支持。
核心诉求是甲保险公司希望二审改判,减少赔偿金额。
案件难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一审法院未采纳保险公司关于扣除超医保范围费用和不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意见;二是需要精准找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错误,并进行有力反驳。
杨海燕律师接手此案(执业证号:14503202211453421)后,仔细研读一审判决、鉴定报告、保险条款、证据材料,精准锁定一审两大错误:一是超医保费用经司法鉴定明确,依法应当扣除;二是被扶养人须满足“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法定条件,退休有养老金人员不符合,一审适用法律明显错误。二审庭审中,杨海燕律师提交清晰法律依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超医保费用可扣除;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明确被扶养人法定条件。结合司法鉴定意见、退休证明、养老金领取记录等证据,严谨论证一审两项错误,请求二审依法改判。
案件结果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杨海燕律师的全部上诉意见,明确认定超医保费用应予扣除;被扶养人生活费因母亲有退休工资而不予支持。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甲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减少数万元,成功实现上诉目标。
此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一是明确了保险合同约定超医保费用不予赔付,且有司法鉴定证实的,依法应予扣除;二是强调被扶养人生活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条件认定,退休有收入来源人员不予支持;三是为保险合同纠纷二审上诉提供了典型示范,展示了在不利一审局面下如何通过精准纠错实现改判;四是体现了律师在保险理赔纠纷中,通过专业的法律依据和证据运用,为委托人有效减损的重要作用。
杨海燕律师执业至今已承办众多案件,在处理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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