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需要专业的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信念。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的刘晟律师(执业证号:16528201910089234),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处理了数百起民商事、刑事类案件,为众多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委托人各某某遭遇了不幸。2023年9月5日,路某某驾驶车辆搭载各某某前往瓜地干活,途中因轮胎爆胎和操作不当,车辆翻下路基,各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各某某住院治疗,产生了一系列费用。经鉴定,各某某构成十级伤残。新MXXX号车辆在被告一处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及“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但各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各某某委托刘晟律师及团队介入,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三被告诉至法院。
庭审中,争议焦点众多。刘晟律师团队迅速厘清“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竞合关系,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将保险公司、肇事司机、车主列为共同被告。团队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证实事故真实性、各某某伤情与事故的因果关系等,明确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针对被告二提出的“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等抗辩,团队精准驳斥,指出案涉乘车行为系雇主接送雇员提供劳务的附属行为,不符合“无偿搭乘”的好意同乘构成要件,且协议签订时二次手术尚未进行,未涵盖全部损失,不能对抗原告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最终,法院采纳了团队的核心代理意见,成功为各某某追回赔偿共计119822.39元。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同样体现了刘晟律师的专业能力。喀什某某公司与被告中某某公司及其明某某公司存在多笔钢材买卖合同关系,2021年原告供应钢筋后,被告迟迟未支付货款。经多次催要无果,原告委托刘晟律师介入。庭审中,各方争议焦点集中在诉讼时效、欠付货款金额、利息主张和保全费承担等方面。刘晟律师精准梳理交易关系,确定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将分公司与总公司列为被告。团队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证实双方的交易习惯和被告欠付货款的事实。针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合同已履行完毕”等抗辩,刘晟律师精准指出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可证实诉讼时效多次中断,未超过法定期限,结合前期交易习惯及相关证据,足以证实被告欠付货款的事实。最终,法院采纳了核心代理意见,为委托人追回款项共计158476.49元。
在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陈某某面临着赔偿风险。朱某某在搭建大棚过程中受伤,将蒋某某和陈某某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刘晟律师团队接受陈某某委托后,精准定位案件核心,制定了“否定雇佣关系、强调无过错、主张免除责任”的辩护策略。团队从雇佣关系的核心特征出发,论证陈某某与朱某某系工友关系而非雇佣关系,且陈某某对事故发生无任何过错。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团队的代理意见,为陈某某免除了全部赔偿责任。
刘晟律师始终秉持“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理念,凭借工学与法学交叉学科背景,兼具扎实的技术功底与深厚的法律素养。他不仅能为客户解决已发生的法律纠纷,更注重为客户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规避法律风险。自执业以来,他成功处理数百起案件,凭借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推动案件顺利解决,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评价。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刘晟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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