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以坚定的信念和卓越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守护着合法权益。他就是黑龙江太平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刑事律师张鑫(执业证号:12301202410839812)。
张鑫律师自2024年执业以来,始终专注于刑事辩护,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他深知刑事辩护关乎当事人的人生与自由,必须做到极致。在他接手的案件中,有这样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例。当事人孙X无证从事客运经营,执法检查时拒不配合,驾车逃离致执法人员受伤。孙X被以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张鑫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会见孙X了解细节,查阅复制案卷材料。经细致分析,发现本案存在多个关键辩护要点。如情节显著轻微,孙X行为未造成执法人员轻微伤以上伤害,未严重阻碍公务执行;主观恶性较小,孙X如实供述且无隐瞒翻供,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态度诚恳,自愿签署具结书;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且无前科劣迹。张鑫律师将这些要点结合法律规定,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孙X不起诉。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被告人齐X任职的公司未取得金融资质,她向社会公众宣传理财产品并承诺还本付息。齐X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张鑫律师团队介入后,全面查阅卷宗。明确主体地位辩护思路,指出齐X系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利用其认罪认罚情节;推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并取得部分集资参与人谅解;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齐X从轻处罚。
还有聚众斗殴罪案例,当事人张X某参与持械斗殴。张鑫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逐帧分析监控视频,还原案发细节,发现张X某有拉架、劝阻行为,持械多为被动应对,主观是自保。明确其非斗殴发起者等,应认定为从犯,且其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在审理阶段,协助家属赔偿取得谅解,张X某自愿认罪认罚。庭审中,张鑫律师围绕这些从轻情节充分辩护,建议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张X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成为全案法定刑期最轻的被告人。
张鑫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深耕,凭借专业素养和负责态度,在多起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刑事律师的坚守与突破。他在这个领域已负责多起案件,对于各类刑事案件有着深入的理解和精准的把握,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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