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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女士和刘先生结婚多年并有一个儿子。后来刘先生外出打工,两人分居近五年,感情破裂。韩女士独自抚养孩子,于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孩子归自己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还要分割财产和债务。
起初,韩女士觉得自己诉求合理,胜诉没问题。可刘先生同意离婚和孩子归韩女士抚养,但抚养费只愿每月给一点,还称给过韩女士钱,不愿分担债务。这让韩女士慌了,不知该怎么办,心里十分焦虑。
经人介绍,韩女士找到了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的刘航律师。刘航律师梳理材料时,发现刘先生虽称给过韩女士钱,但没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偿还共同债务。
围绕这个细节,刘航律师指导韩女士收集银行流水和生活开销记录,证明家庭支出情况,固定债务证据。
庭审中,刘航律师指出刘先生无证据证明给钱是还债务,且结合刘先生收入和当地生活水平,抚养费应提高。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孩子由韩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房产归韩女士,房贷她还,共同债务两人各担一半,案件受理费由刘先生负担。听到判决,韩女士紧张的心终于放下,长舒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离婚涉及财产债务,保留好相关转账记录和消费凭证。第二,争取抚养费,了解对方收入和当地生活水平作参考。
这起离婚纠纷提醒咱们,遇到问题别慌,关键细节可能扭转局面。在这个案子里,刘航律师抓住刘先生无债务还款证据的细节,帮韩女士维护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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