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被告人A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以承接烟花爆竹运输业务为名,虚构货物被查处的事实,两次骗取他人烟花爆竹并销赃,涉案金额共计14043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一审判决被告人A构成诈骗罪,但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此前的《刑法》对于诈骗罪数额巨大的量刑规定较为严格,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A面临着可能被判处实刑的不利局面。
在这关键时刻,被告人A家属委托了江西锦添律师事务所的陈娅雯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陈娅雯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仔细梳理案件证据、核实案件细节,明确了案件核心辩护方向。陈娅雯律师发现,新的司法实践更注重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赔谅解等情节。根据《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陈娅雯律师围绕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赔谅解等关键情节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在案件办理阶段,她积极推动被告人与被害人的沟通协商,协助被告人完成140436元全额退赔事宜,促成两名被害人均出具谅解书。在庭审中,陈娅雯律师熟练运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精准、清晰地发表辩护意见,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陈娅雯律师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被告人A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后果,对其适用非监禁刑。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新的司法理念下,对被告人积极悔罪表现的认可。新规的实施,让司法判决更加人性化,也为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提供了更多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空间。陈娅雯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被告人A争取到了缓刑,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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