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俊华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赫法律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优秀律师,同时担任上海赫法律所债权债务团队负责人,还持有破产管理人、债务分析师专业证书。他曾向司法部提交《关于个人破产法立法建议书》,助力个人破产相关立法研究与制度完善;担任重大案件专项顾问,参与高标的额争议解决项目;作为中央电视台CCTV7特邀律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黄俊华律师在行业与社会履职中积累的经验,为他处理各类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以他所在的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为依托,他能够更专业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在2023年,委托人李XX因母亲朱XX的遗产分割问题与姐姐、弟弟闹上法庭。朱XX与三个子女曾签订《房产分配份额协议》,约定出售家庭共有房屋后,朱XX获得50%售房款自行保管,百年后由三个子女平均继承。2020年房屋出售,朱XX名下50%份额对应118万余元。2023年朱XX去世后,李XX和姐姐发现母亲名下售房款只剩不到两万元,弟弟李X坚称母亲已将钱款赠与他或用于日常开销,不应再分割。李XX和姐姐认为弟弟擅自支取巨款,应返还并分割。黄俊华律师接受李XX委托后,收集了《房产分配份额协议》,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母亲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还原了售房款流向。庭审中,弟弟陈述多次矛盾,黄俊华律师指出母亲高龄频繁操作大额资金不符合常理,弟弟解释无法自圆其说。同时,邻居作证弟弟照顾母亲较多,但黄俊华律师主张口头表示不构成遗嘱,不能替代法定遗产分割规则。
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黄俊华律师的观点,认定119万元售房款属于母亲遗产,弟弟关于“赠与”“还款”“日常花销”的解释不成立。考虑到弟弟照顾母亲较多,判决其酌情多分,但需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合计75万余元。黄俊华律师在债权债务领域经验丰富,此次在房产纠纷的遗产案件中,也展现出了卓越的办案能力,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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