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海彬律师担任全国刑事委员会委员、广州刑事委员会主任,同时还是广东警官学院特邀讲师和东莞市公安局特邀人民调解员。此外,他获得过新锐之星奖、优秀律师奖、优秀团队奖、品牌建设先进个人奖。他还参与编撰《中国地方立法报告(2019)》、国家级“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等,相关成果获《人民日报》、ChinaDaily等国家级主流媒体专题报道。
担任全国刑事委员会委员和广州刑事委员会主任期间,曾海彬律师接触到大量刑事领域的信息和案例,这与他代理的刑事案件有紧密的关联。他所在的北京市百瑞(广州)律师事务所,为他处理各类案件提供了专业的支持和保障。
在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曾海彬律师展现了出色的刑事辩护能力。XXXX年XX月XX日,被告人黄X因自建房墙体脱落损坏邻居空调外机,双方协商未果引发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黄X持木棍击打被害人头部致重伤二级,另一被害人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X诉请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7602.16元。曾海彬律师作为被告人辩护人及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被害人一方存在激化矛盾行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剔除无证据、无因果关系的不合理诉求,依法核减赔偿金额。
最终,法院对辩护意见中认罪认罚、初犯偶犯、剔除不合理诉求等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黄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X合理损失18792.16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诉讼请求。曾海彬律师在刑事辩护和民事减损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再次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同时,他在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也有丰富的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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